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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頁(第1頁)

老漢姆告訴過安德烈,他們的森林之中有一位‘森林之主’,很類似古代宗教傳說中的森林之神,如同山羊一般,有着角,可那角不是動物的角,更類似重疊在一起有很多分叉的樹枝。

叢林的法則之一,就是隻狩獵自己能吃下的動物。

無論是肉、皮、骨都要用到。

不可無辜屠殺,不可浪費血肉。

這也是叢林的智慧,無意義的屠殺不僅會讓森林之中的動物減少,破壞生态,最終導緻食物變少,血腥味還會吸引狩獵者前來,給你帶來危險。更甚至,森林之中存在很多孢子,有的孢子類型可以寄生人體,無畏于白細胞,那麼這些屍體讓孢子增生之後,最後隻會讓更多動物跟人感染孢子死亡。

在這所森林裡,這則法則有着不同以往的意味。

這所森林裡有‘森林之主’。

隻有森林裡發生了邪惡血腥的勾當才會出現——超出捕食所需的殺害。

最起碼,老漢姆是這麼認為的。

他其實隻見過一次‘森林之主’,那時候是一頭雄鹿,大約盜獵者隻要它的角而已,它那龐大的美麗的鹿角被鋸掉,隻剩下光秃秃一片。盜獵者甚至沒有拿走其他的東西,就任由雄鹿的屍體被抛棄在那裡。

……太不巧了,那時候,在食肉動物趕來清除屍體之前,雄鹿已經成為了森林之主。

很可能雄鹿更早之前就已經被寄生,如果被其他動物吃掉,強大的胃酸能消化掉大部分的東西。

但是那一次很巧合的沒有,或許是鹿身上沾染了什麼别的野獸讨厭的味道,也許就是那盜獵者無意中做的。反正老漢姆看到的,就是一頭非常瘋癫,還有很強烈攻擊性,被‘森林之主’所附身的鹿。

老漢姆一看情況不對,就拉開距離躲開很遠。

森林之主沒有察覺他,距離有點遠。

之後,他默默跟蹤那像鹿又像傳說中神靈的東西,見它攻擊了别的鹿,甚至直接撕咬吃了其他的鹿。

老漢姆感到了害怕,他擔心這跟僵屍一樣會傳染,如果森林裡盡是這玩意兒,他要如何在這裡生活?

是的,過于實在的看林人想着不是逃離可怕之物,而是自己該如何跟這種不明不白的東西共生。大約在森林生活,有着森林精神的人總有着強烈的好奇心跟包容力吧。

但是鹿群很聰明。

他們比人類還聰明,他們顯然知道這是什麼,比老漢姆清楚。他們知道該如何應對這樣駭人的情況,其中最健壯的雄鹿開始攻擊這隻殘酷的變種生物一樣的怪物,它用自己的角去攻擊那怪物。

鹿角比你所想象的更強壯,那是一種堅硬的骨骼,無數雄鹿一直用角捍衛自己的生活跟地位,以及争奪配偶。他們的角能輕易殺死諸如人類這種愚蠢的兩腳猴子。

一般雄鹿都會攻擊對方雄鹿的角,應該說它攻擊的時候,另一隻雄鹿會立即迎擊,造成看起來兩頭鹿是商量好,頭對頭一般。

但是‘森林之主’不用它的角攻擊,它更傾向撲向對方,用牙齒撕咬血肉。

這非常詭異,但是攻擊它的那頭鹿,已經清楚該如何應對這樣的情況。它瞄準的是對方柔軟的肚子,就這樣一下又一下,将對方撞向不遠處的河邊,最終把那詭異的生物推進去。

不知為何,接觸了水之後,那詭異的樹枝一般的角脫落了。

鹿群很快離開了哪裡,往河水的更上遊移動,顯然它們也不喜歡被污染的河水。

森林之中的動物聰明到讓你懷疑,人類到底有什麼本錢自豪,以為自己才是世間唯一的智慧生靈?

老漢姆被好奇心抓住,以防萬一,他趕緊回去取了口罩跟手套,才折回來撈出那頭鹿。

可怎樣檢查,都會發現那是普通的鹿。鹿頭上的那東西已經不見了,如同本身就是冰淩制作,融入水中一般。

有一段時間,老漢姆不敢去喝哪裡的水,他也去上遊采水。

但後來他發現,别的動物依然照舊在這裡河水,而且很長時間都沒有遇到任何其他的變異體,老漢姆确定沒有問題,也沒必要跑更遠的地方去采水了。

他無法解釋當時遭遇的神秘現象,他覺得有點像僵屍,又有點微妙不同。後來,他正巧在某本書上看到有關惡魔跟宗教的說法,于是斷定那可疑的東西是‘森林之神’的原型,估計可能就是‘森林之主’,因為有它的存在,還有其他的一些原因,古代獵人才提倡要将死亡的獵物盡快分解利用掉。

第89章森林之夢

安德烈立即想到了森林之主有關的傳說,老漢姆給他所講述的神奇故事。

比起害怕,他更多的憤怒與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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