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魈山。
以山勢險峻,獸群衆多為名。
幾十年前,山上随處可見覓食的野獸,後來不知為何,它們仿佛約定好似的,在某一天不約而同的消失了。
自那之後。
山賊便入駐占領了這裡。
此處為邊境,加上最近跟鄰國的關系滑至冰點,所以不太好大規模出兵剿匪。
這才讓他們活到了現在。副官介紹完後,看向身旁。
身旁那人劍眉星目,模樣俊秀。身着褐色盔甲,騎着高頭白馬,目光直直望着山頂。
那是山賊大本營的位置。
副官清清嗓子,接着道:“将軍,我覺得咱們沒必要上山剿匪。一是容易遭受埋伏,二是浪費行軍時間,如果被元帥知道了,保不齊…”
“保不齊什麼?元帥若要責怪,讓他找我便是。”沈飛語氣強硬,表情冰冷。
“找你?就算元帥真要責怪于你,恐怕也隻是罰俸數月,做做面子功夫罷了,到了最後,還不是得我們出來頂包,以儆效尤。”聞言,副官撇撇嘴,心裡泛起嘀咕。
目光灼灼望着山頂,沈飛不由得攥緊的拳頭,心中痛罵起來:“可惡的山賊,真是壞了我的好事,最快一月後,商盟的人就要抵達芬頓,舉行集會。”
“這可是一年一度的盛宴,到時會有各種寶物跟魔導器現世,如果作為主角的洛塵不來,那我的計劃豈不是要泡湯?”
是的,沈飛不是這個世界的人。
他是穿越者。
數月前來到這裡。
繼承了原主的身份和記憶。
他前世是一名外賣員,工作繁重,難以閑下來好好娛樂,所以自是沒玩過“聖歌”這款遊戲。
但他酷愛閱讀網絡小說,所以一穿越,就瘋狂找尋主角的身影,想要抱大腿,當混子。
提問:是不是每本小說中,主角幾乎都有一個胖胖的哥們?
提問:是不是到了結尾,主角身邊的人幾乎都雞犬升天,過上了惬意的生活?
所以。
剛穿越時,沈飛就下定決心。
要将附庸的理念貫徹到底,構建新興格局,在保質保量的情況下,盡快推動劇情發展,尋機緣,找秘寶,促進主角提升實力,以應對将來的危機。
他的格言可以精簡些。
省流版:找到主角,和他交好,釋放善意,等待報答,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
抱大腿可真是件美逝。
可現在。
沈飛的計劃受到了重創。
主角洛塵被人偷襲,當下奄奄一息,星海更是受損,沒個四五月根本好不利索。
可一個月後,集會就要召開,這是天大的機緣,不容錯過。
如果想盡快痊愈,隻有去光明教會,請求主教級别的治療系法師出手。
要請來主教,必須付出很大的代價,例如人情,或是珍貴魔導器,每當想到這,哪怕是身為将軍的沈飛,也感覺有些肉疼。
“飲汝血,啖汝肉,也難解我心頭之恨!”沈飛牙關緊咬,眼中滿是怨恨和憤怒。
此時的他隻想殺上山寨,把罪魁禍首抓住,讓對方後半生沐浴在悔恨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深呼一口氣,沈飛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接着扭頭面對士兵們說道:
“這幫山賊昔日橫行無忌,對當地造成了難以言喻的傷害,今天我們就要為民除害,将這座山賊營地拔除。”
“第一個殺進營地的,我個人出錢賞1000洛克,除此之外,每個山賊的人頭,都能換到50洛克。”
此話一出。
所有人眼裡都冒出精光。
他們一個個臉上挂滿了貪婪,不斷吞咽口水,有些不敢置信。
要知道,正常士兵每人每月才能領到100洛克,而現在,隻要殺個土匪,就能領到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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