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呢?除此之外他還能做什麼?難不成上去按響季紹庭的門鈴,問他還記不記得自己。
黎琛仰頭看這一幢不算高的樓房,輕易就找出了季紹庭所在的樓層。
陽台有花的那間就是,還晾曬着一件被他洗到發舊的社團白T,印着一行英文環保标語。黎琛仰頭看了很久,久到低頭時頸椎都酸痛。
黎琛換了一間酒店,與季紹庭的租房隻隔兩條街。
他很快摸清了季紹庭的時間表,工作日他大約九點就會出門,晚上七八點再提着食材回到家。生活相當簡單,因為黎琛帶給他的大起大落已經足夠多。
兩個星期後黎琛找上了季紹庭的鄰居,開了個誘人的高價,讓她再另覓它處,而他則不聲不響地成為了季紹庭的新鄰居,開始從貓眼裡窺視季紹庭。
第三天他發現季紹庭留了張英文便條在他門口,說他知道原來那女孩搬走了:您是我的新鄰居對嗎?我叫喬納斯,很高興認識您。
跟飄逸毫不搭邊的字體,像是從字帖裡拓出來的,缺乏個人風格,每個字都端端正正。正如季紹庭這個人,厚厚敦敦的,什麼心眼都沒有。
短短的一行話,黎琛整個人都墜了進去。
一張輕飄飄的便條紙,拿在手裡卻有如千斤重,邊邊角角全是鑽石珠翠的重量,黎琛完全不知該拿它如何是好。
有一瞬間他竟然想造一架金鑄的畫框,将這張便條紙裱起來。
黎琛退了幾步整個人倒在沙發上,将季紹庭的字條壓在心髒的位置。
于是就有熱度源源不絕地從他的心髒輸送進脈管再到四肢百骸,叫他整個人都陷進光焰之中,灼燒起來。
季紹庭當天下班的時候,在家門口也發現了一張便條紙,來自那位神秘的新鄰居,隻有短短一行字:你好喬納斯,我叫安德森。
季紹庭笑了笑,從襯衫口袋裡取出筆,在便條紙的底部畫了一張笑臉,而後将它貼回了對面的那道門。
照理對話這就算是完了,但第二天季紹庭又收到一條新訊息,是安德森略為愚拙與突兀的自我介紹。他說他是做夜班的,很遺憾兩人的生活時間錯了開來,日常也沒法打個照面。
季紹庭心想這個人應當挺好相處,他向來是樂意交朋友的,于是他直接在便條的空餘部分寫了句邀請,讓安德森周末有時間來喝個下午茶。
他不知道黎琛看見這句話時的心情有多複雜。
激動當然有,但同時也有尖銳的酸意滲出:他對季紹庭而言不過是一個素未謀面的新鄰居,而這個素未謀面的新鄰居,竟然就能夠得到季紹庭的溫善。
誰都能得到季紹庭的好,就他黎琛不可以。
季紹庭次日出門時在門上收到了安德森的回複,說有機會一定,他很榮幸。
他們開始以這種方式對話,一張小小的方形便條紙,當然聊不進什麼深入話題,多是些日常瑣事,但足夠黎琛一次次地為之輾轉反側。
在得知安德森也是個華人之後,他們便條紙上如小蛇逶迤的文字,就驟變成為了一粒一粒的方塊,成為整幢樓隻有他們兩個懂得的暗号。
他們每次對話都先隔一個白晝再隔一個黑夜,這給了黎琛充足的時間去思考如何以最佳措辭回應季紹庭。
他的表達能力很差,這是他在接受治療時才終于肯承認的一件事。他從不肯直接表達自己的情緒與想法,久而久之就喪失了這種能力。往往他是心裡一種意思,到嘴裡就成了另一種意思,兩者之間總是隔着點距離。
想要表達關心,莫名其妙就變成了質問。
這樣僅以文字作為載體的溝通,反而使他們的一來一回都充滿了意義,成為了真正的有效溝通。
所有的便條到最後都會回到黎琛手裡,無論前一張有多少空處,他每天都會拿一張新的紙出來。
季紹庭很快就察覺這一點,但他沒有多想,他隻是覺得這個安德森應當很寂寞,才會這樣想同自己聊天。
也能理解,他是個孤身在外的華裔,工作又日夜颠倒,本來的社交圈子就很狹隘。
然後在一個清晨,在黎琛去給對門的季紹庭留言時,他發現季紹庭在門前放了個深藍色的布袋。
往常貼在門上的便條紙,如今是貼在布袋上面:HiAnderson,我昨晚多做了一些飯菜,十二小時保溫,你下班回來的時候應該還暖着,趁熱吃:)
第46章他将季紹庭拖回了家裡
黎琛無可避免地回想起了那一晚的夜宵,也是這樣乖巧老實地裝在保溫布袋裡,從季紹庭的手再到自己的手,傳遞着恒久的熱度。
他将季紹庭的菜肴帶回家,在桌上整齊布開,對着呆坐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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