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克布魯克,破舊的居民小區内,一個民房的卧室中。
窗外的陽光從卷簾式窗簾的縫隙中傾灑而進,照亮了這個較為狹小的廉價卧室。
天花闆的吊扇慢悠悠地旋轉着,落下微弱的風,吊扇中間安裝的一個照明燈仍在運作,與窗外的陽光混雜在一起,照亮了整個房間。
卧室不大,看上去就像一個民工宿舍,家具不多,僅有靠近窗邊的一張書桌、一張椅子,抵近牆壁的衣櫃與一張鐵架木闆床。
整個房間裡唯一能稱得上是高科技的東西,恐怕也隻有房間出入口的電子自動門了。
簡樸、廉價、貧舊,這是身在卧室裡的強尼銀手切實體會到的感受。
他躺在鐵架床上,無精打采地睜開了眼睛,墨鏡下的眼神沒有一絲光亮,看上去猶如一個毫無感情的機器人。
“還是不能很好地适應這副身軀啊呵,也不知道那小子答應我的事情能不能做到。”
他喃喃自語,悠哉地從床上起身,絲毫沒有剛睡醒時的起床氣,動作利索地來到了靠床的書桌旁。
書桌上擺放着一本古樸的書籍,封面略有破舊,看上去不知道被人翻閱過多少遍。
“時間過得真快,不知不覺都過去一個月了,時間久到老子都能把一本書看完好幾遍了。”強尼銀手唏噓不已。
自那天晚上的事件結束之後,他本人也是服從林墨“警官”的安排,老老實實在ncpd的牢房裡吃了好幾天牢飯。
随後他就被警局内的高層以“污點證人”的名義,從牢房裡撈了出來,然後莫名其妙地就被趕出了警局。
整個偷溜過程可謂是神不知鬼不覺,逃出警局的那個夜晚,牢房的鎖莫名其妙地打開了,走廊外面與整個警局更是連一個警察都沒有,他就這樣光明正大地從警局裡走了出來。
不過,這畢竟隻是一件小事,以林墨那小子的人脈與手腕,把他送出牢房也并不困難。
“逃出”警局之後,他也徹底成為了一個自由人,渾身上下隻有從警局裡順走的幾千歐元,接下來該往何處走、該做什麼事,也完全沒有了指引,全憑他自己的想法。
自然,以他現在的身份與人際關系,他大可以去找克裡、或是羅格尋求幫助,往後的日子裡吃香的、喝辣的不成問題。
然而,經過了這麼一場大事件,他卻是沒有了什麼多餘的欲望與野心,内心深處反而是變得無比平淡,隻想尋個地方好好靜一靜,認真盤點、思考自己重生之後生的所有事,以及好好地看一看這座城市。
于是乎,面對克裡的吃飯邀約與羅格的見面邀請,他都是暫時推辭了。
畢竟往後的時間還有很多,如今也不急于一時,大夥一起吃飯的時間還是換個更好的時機吧。
反正林墨那小子都帶着不少人前去旅遊了,現在這座城市裡剩下的友人也不多,缺少了那小子的拌嘴,他自己反而是有點不适應了。
最後,他聯系上了奈特,找他幫了個忙,尋到了現在這個住處,拿着所剩的歐元租下了這座民房。
直到今天,他的短租租期也快結束了。
“安靜了整整一個月,也是時候該離開這了。”強尼搖頭笑了笑,将書本拿在手裡,塞進書桌的包内。
他将挎包挂在身上,走到了客廳,環顧了一下這裡的布局與物件,重新檢查了一遍有沒有落下什麼東西。
待确認無誤後,他這才走出了房門,來到了這棟居民小樓的走廊處。
“走之前,還是去和史蒂夫聊聊吧。”他忽然想到了那個來到這之後認識的青年。
對方是他租房對面的鄰居,一個很喜歡搖滾的小青年,與父母住在一起,為人很不錯,他很賞識這個小夥。
盡管外面陽光正盛,可走廊卻一片昏暗,牆壁上滿是胡亂塗鴉後的痕迹,地面上垃圾雜物甚多。
強尼熟練地走到了斜對面的單元房,摁下了門鈴。
“你是誰?有什麼事嗎?”房子裡傳來了疑惑的聲音。
“我是理查德-奈特!這個城市的主人!趕緊給老子開門!”強尼惡作劇似的大喊回應。
房門很快便打開了,從裡面走出來一個黑頭的墨西哥裔青年。
“嘿,最近還好嗎?我最近弄到了一張新唱片,有沒有興趣聊聊?”史蒂夫興緻勃勃地看着面前這位認識不久的朋友。
自打他們倆認識之後,對方從未告訴過他本人的名字,每次見到他也都是戴着那副墨鏡,拽得跟個二百五似的。
不過嘛,這些細節問題也并不影響他們兩人之間的關系,這個剛入住才一個月的鄰居大哥,對于搖滾樂的認識可謂是豐富到不行,而且還很樂意教導他有關搖滾樂的知識與彈奏吉他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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