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昭有咳疾,每日都要喝衛氏煮的蘿蔔水,也吃過那蘿蔔,當真是十分可口。
見她這般舒坦,齊昭也放心了:“王叔跟嬸兒的确都是極好的人。”
福妞微微有些不滿,撇撇嘴:“那我呢?你病倒的時候,我照顧了你的,我不好麼?”
“福妞也極好。”齊昭伸手想揉揉她腦袋,卻被福妞躲開了。
“你怎的好像把我當小孩子似的?齊小五,分明你比我還小呢!”福妞越想越奇怪。
齊昭微微尴尬,他如今因着常年體弱,湯藥不離身,但吃下去的飲食卻不多,因此個兒的确不高,但将來,他會長很高的,會成為頂天立地的男兒,保護他的福妞。
“福妞,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沒有比你小。”齊昭想半天也隻能這樣嚴肅地同她說。
福妞見他堅持,隻得歎氣說:“好吧好吧。”
兩人正說着,王有正從外頭回來了,身上都是落雪,一進門衛氏就給他拍打身上的雪:“可買到了?”
王有正搖頭,歎息:“今兒不知道怎的,賣春聯的人生了病,也不知道何時能來,要不我明日再去瞧瞧。”
衛氏有些心疼:“既然他也沒說何時會去,你若是跑了個空可如何是好?”
王有正沉吟一番說道:“那這樣吧,明日我去買些紅紙回來,回頭托咱們村裡會寫字的讀書人寫上幾筆,也算是春聯了,咱們不懂得寫字,也不大能看得出來好壞。”
在一旁站着的齊昭忽然靈機一動:“王叔,小五也會寫字,可否讓小五試試?”
他雖然自小體弱,但鮮少康健的時候也都是在練字,因此一手字寫得很是不錯。
說完,齊昭便拿起來一根棍子,在雪地裡揮灑起來。
他還未好全,體力不支,但那遊龍走鳳的姿态卻讓王有正夫婦二人以及福妞都睜大了眼睛。
齊昭單手揮着棍子,在雪地裡寫下了個“福”字。
王有正立即說:“我雖未讀過書,可這字我認識!這不是福嗎?我怎麼瞧着,這比鎮上賣春聯的寫的還好看呢!”
齊昭自然有信心比那些人寫的好看,他斟酌一番提了出來:“王叔若是信任,可以多買幾張紅字,我來寫幾幅春聯,您拿去賣,也是能賣到一些銀錢的。”
他想到自己花去了王家不少的銀子,還是心中有愧。
王有正高興的很,第二日便去了一趟鎮上,他買了一堆紅紙,又買了些墨水以及一支毛筆。
這筆墨紙硯雖然都是極其劣質的那種,卻依舊擋不住齊昭筆迹之中的靈氣。
他尤其愛寫福字,上輩子幾乎人人皆知,以為他是祈求多福,因此才把一個福寫得出神入化,打誰也不知道,他是在思念王福福。
齊昭寫了二十來副春聯,王有正拿去鎮上,鎮上不少人是讀過書認識字的,一眼就瞧見這字可不是普通人寫的,瞧那行雲流水般的筆觸,這若是貼到門上,那自然是漂亮的很!
春聯被一搶而空,王有正十分驚訝,想到齊小五的叮囑,便又買了些紅紙。
寫字對齊昭來說簡直簡單的很,何況福妞在旁邊磨墨,更讓他覺得心神安甯。
外頭飄着雪,屋子裡有熱乎乎的爐子在燃着,福妞身上的衣裳不知道是用了什麼東西洗的,總是帶着骨子清甜的味道,齊昭想了很久很久,才笃定那是福妞身上原本就有的味道。
他一聞到這種味道,就覺得周遭仿佛都安靜了,世上的一切都有了美好的意義。
瞧着少女低垂的眉眼,嫣紅的唇,他輕聲問:“你可想學會寫自己的名字?”
福妞擡頭,有些驚喜也有些膽怯:“可是,我從未學習過寫字,聽聞是很難的。”
“不難。你來。”他把福妞拉過去,握着她的手,一筆一劃地寫下了“王福福”三個字。
福妞瞧着紙上的字,覺得新奇又快樂,這就是她的名字嗎?
她忍不住贊歎:“弟弟,你真厲害呀!”
第19章
齊昭聽到福妞喊的“弟弟”,眸色便沉了下,他慢吞吞說道:“若想寫好字,需得反複練習,方能記得住比劃與神韻,你就這般寫上十遍,先寫個人字。哝,這便是人。”
他教福妞寫了個人,願意是想懲罰福妞,叫她跟自己認錯,往後再不喊他弟弟,可誰知道福妞當真一筆一劃地寫了起來。
她寫字之時尤其認真,一個一個地寫下去,胳膊都酸了也一句都沒有抱怨。
這讓齊昭想起來自己在王府時認識的那些嬌小姐,個個都嫩得很,稍微多練一會兒字,便叫苦連天,仿佛是要了命了,可如今瞧着福妞,他才知道,什麼樣的女孩子最可愛。
齊昭走過去抓住她手:“該累了吧?你這字已經寫的很不錯了,歇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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