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蘇知青不會遊泳,又是讓人故意給推進水裡去的,又驚又吓的,就這麼給淹死了。
最憋屈的就是,她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其實考上大學了,她夢寐以求的大學生活已經被這個害死自己的殺人兇手的姐姐搶走,甚至連生命也失去了。
這本來是一個小角色,小說前期根本沒有提到過這個人。之所以描寫了這一段,還是因為頂替别人的成績去讀大學的大隊長的女兒和女主珍寶是一起上的大學,并且在珍寶遇到男主後,這個人也對男主有了愛慕之心,變成了珍寶感情路上的攔路石,也是後期的惡毒女配。
而她頂替了小蘇知青的名額則會成為後面扳倒她的最佳理由。她那個殺人犯弟弟也是,當時害死小蘇知青後,因為沒有目擊證人,所以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小蘇知青的家人也沒有在意這個孩子的過世,反而借此訛了那個楊隊長不少錢,這事兒就算是徹底抹過去了。
不過,兩個人因為後來都對上了女主和男主,所以下場也都很慘。
一個被學校退學,精神出了問題,回了北河溝大隊,瘋瘋癫癫到死;另一個則是在監獄裡蹲了半輩子,快刑滿釋放的時候,死在了監獄動亂裡。
但原身的人生和生命卻再也回不來了……蘇苗苗之所以能想起這個炮灰角色,也是在她看到後面,這姐弟倆的結局時,還曾感慨過,小說裡的人在遇到女主之前不管幹過什麼壞事都不會受到懲罰,可一旦和女主磕上,小到哪怕隻是感情糾紛,也絕對會不得善終。
但,蘇苗苗沒想過自己會成為炮灰。
雖然不想承認,但在她完整回憶起這段劇情後,蘇苗苗也必須承認,這個在小說裡兩句話就狗帶了的炮灰,應該就是她,或者說,是屬于原身的結局。
蘇苗苗:知道真相的我眼淚流下來……
要是早知道這是穿書,還是穿成炮灰的話,我絕對先想辦法不分配到北河溝大隊!
但人生沒有早知道。而且蘇苗苗也清楚,哪怕自己沒在車上認識王小麥,跟着她來北河溝大隊,按照原書中的安排,自己應該也還是會被分到這裡。
而蘇苗苗一直也沒發現自己是傳書的原因則是作者自稱是個起名廢,像是大隊長這類的角色,在書裡從始至終都是以“楊隊長”作為代号。
北河溝楊是大姓,大隊裡超一半的人都是姓楊。更何況,蘇苗苗最開始也沒想到自己這是穿書,更不知道楊豐收是有幾個孩子,都叫什麼。
不過,這一點倒是給了蘇苗苗一個驗證的機會。因為書裡雖沒寫楊隊長叫什麼,但卻說了他這一雙兒女的名字。
蘇苗苗記得兩個人的名字,他們一個叫楊桃花,一個叫楊貴虎。
這個很好驗證,隻要問王小麥就行。
蘇苗苗目光深沉地想:如果是他們,那麼自己絕不會像原主那樣以悲劇收尾人生!
…………
下午上工的時候,仍是要去割豬草的三個人又聚齊在水庫邊,一個上午被蚊子蟲子追着咬的吳佩蘭學聰明了,也換上了長袖長褲,還學着蘇苗苗她們,把褲腿掖進了襪子裡,好叫那些蟲子不會順着褲腿鑽進來。
隻是吳佩蘭從來沒幹過這樣的體力活,上午都算是強撐着,下午更是腿肚子直哆嗦,蹲下去都費勁。
王小麥和蘇苗苗倆人都沒理她,埋頭苦幹自己的活兒。
蘇苗苗是心裡裝着事兒,王小麥則是單純不願意搭理吳佩蘭。
但所謂山不過來,我就過去。
吳佩蘭雖有些高傲,但終究也還是個17歲的小姑娘,耐不住寂寞。尤其是在她不情願幹活的時候,就更想能跟人唠唠嗑了。
更别說,她中午在知青點的時候,可是聽了不少事兒,她這麼善良的人,知道了自然要分享一下,咋說這倆人也是跟她一批的知青,相比那些端着架子想使喚人的老知青而言,她們才是一國的!
不過她也不傻,沒上趕着和她們說話,而是用剛好能夠讓王小麥和蘇苗苗聽到的聲音“自言自語”道:“我聽劉蘭說,那個程秀秀和接咱們的楊隊長有一腿,不過楊隊長的閨女好像不許楊隊長跟這女知青在一起。”
八卦永遠是拉近人與人關系的最佳辦法。
蘇苗苗聽到楊隊長和他閨女的時候,耳朵就豎起來了,王小麥更是好奇地往吳佩蘭那邊挪了挪,一副想要繼續聽下去的樣子。
吳佩蘭一見兩個人這樣,便又不開口了。
心裡止不住得意,心想,小樣吧,剛還不搭理我,現在想知道了,我不說了!我還治不了你們!
蘇苗苗一看她表情,就知道這人是等着她們開口問呢。
也知道,以王小麥的性格一定不會給她搭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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