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清晨剛剛冒出的胡茬一戳,林沫感覺手背酥酥麻麻,難得見元先生露出這樣缱绻的表情,她既是心酸又是無奈:“我不知道怎麼會有我和沈叔叔的謠傳,北上之後,我攏共也隻和他見過三四次。其中一次是他酒醉,在民政局鬧事,工作人員在他手機裡找到我的電話,讓我去接的他。”
“民政局?”元焯敏銳地捕捉了關鍵詞,“是什麼時候的事?”
“大二那年的冬天,”林沫仔細回憶了一下,“我記得跟班主任請假出來的時候積雪都快淹過膝蓋了,趕到時那裡都快要下班了。”
“你穿的白色羽絨服,他穿的紅色沖鋒衣?”元先生記得倒是分外清楚。
林沫詫異地睜圓了眼:“你怎麼知道?”
他怎麼可能忘記?那張寄給他,用以佐證“林沫和沈霆結婚了”的照片上,他倆就是這身打扮!當初這張照片讓他消沉了多久?再過多少年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有人拍了你跟他在民政局的照片寄給我。”照片上沈霆的胳膊架在她肩頭,狀似親密,“他當時為了什麼事在民政局鬧事?”
林沫蹙起眉頭,那時候她甚至還沒有開始接戲,毫無名氣可言,什麼人會偷拍她的照片寄給元焯?她猶豫地說:“沈叔叔當時有個未婚妻,聽說原本那天是去扯證的。但他未婚妻沒來,到底發生了什麼,他沒肯說。我也就沒問,總之沈叔叔從清晨一直等到傍晚,坐在外面台階上喝了許多酒,醉了一個人上櫃台要求登記結婚,工作人員才無可奈何地聯系我接人走。”
“未婚妻為什麼沒來,他也沒說過?”
“沒說,”林沫擡頭看看元先生,無奈地說,“但我爸去世之後,元氏終止了跟沈叔叔的公司的貿易往來,那段時間他的周轉很成問題,甚至……還跟我借過一筆錢,那會應該是他最難熬的一段時光。當然,後來錢都還給我了,而且現在他的公司做得比當年還要好。”說起沈霆的東山再起,她也與有榮焉。
元焯将她的手背放在鼻尖下,重重地一嗅,半是玩笑:“别人的事,你可以稍微不放在心上一些。”
林沫吐舌:“其實我知道的也不多,畢業之後逢年過節我才給他發發短訊。”
“嗯,”元先生老神在在地說,“我知道。”
“你又知道!”林沫嗔道。
“當然,如果不是因為你跟他聯系太少,”元先生一笑,“怎麼會不知道他也參加了這期拍攝。”
林沫猛地從台階上站起身:“沈叔叔也來參加非常婚途?!”
元先生不滿地一使勁,将她重新拽得坐在身側:“有什麼可吃驚?我都能來,他有什麼不能。”當然,沈霆在男嘉賓之列,也是元先生說什麼都要抽空來錄這期節目的原因。已經讓他家小姑娘的姓名被和“沈霆”兩個字被挂在一起過,絕對不能再讓往事重演。
“可沈叔叔他……”沈霆他真不像會接拍真人秀的那類人啊!
雖然說起來,作為兼職作曲人,沈霆也算是儒商,确實是非常婚途最喜歡的男嘉賓類型之一。但沈霆其人文藝、重感情,當初未婚妻爽約都能刺激得他失态。這樣的男人,怎麼會來參加情感類真人秀,和未知的女明星在鏡頭前談情說愛?
元焯擡手,溫暖的掌心将林沫的眼睛輕輕一覆:“行了,我來都沒見你這麼驚喜。”
林沫眼前一片黑,反倒聽出了元先生口吻中勉強藏起的酸意,噗嗤一笑:“沈叔叔來,我有驚,沒喜。你來,我有喜,沒驚。”
“沒驚?”元先生聲音沉沉,略帶笑意。
“嗯,你的字迹,還有那幅草原上紅頂小屋的畫,我還能認不出是你嗎?”
元焯的手慢慢地從她的眼前挪開,光明一點點的在她面前重現,與之同時而來的,是落在額頭的一吻。
啪!
水花作響,驚動了岸邊的兩人,林沫這才發現遠處河堤邊,正将衣物丢在河水中拍打清洗的村婦笑吟吟地擡頭張望,一邊笑一邊洗,一邊交頭接耳。
她登時紅着臉,坐直了身子——她倒是被遮了眼睛,又背對着她們,可元先生什麼都看得見啊!居然還這麼親昵!
元焯嘴角帶了一絲笑,被她拉起身來,微微躬身在她耳邊說:“節目播出之後,看到的人比她們還多。”
林沫頓時哭唧唧一張小臉,換來某人不懷好意的朗聲大笑。
兩人信步而行,繞着河道返程的時候,洗衣的村婦從他倆身後超過,其中一個大嬸操着一口不标準的普通話朝林沫笑說:“新婚快樂!小丫頭美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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