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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頁(第1頁)

楊傳厚過去一腳踢走那隻雄鹿,把兒子拉起來。“傷到了嗎?”

“沒事。”太大意了,他心有餘悸的想。最近跟着他爹打獵太順利,人有點飄,太不應該了。

最後他們收獲了4隻鹿,楊傳厚宣布今年的打獵活動正式結束。楊明義還意猶未盡,他覺得他喜歡這種刺激的生活,比在村裡待着有意思多了。

“爹,再來兩次吧,時間還不晚,你不是說我們進入10月再走嗎?”

“我還有其他的事要辦,你要是沒玩夠可以自己在村子周圍轉轉,隻是不能到山裡來。”

第二天他帶着最大的一隻鹿和兩個熊掌,去了錦輝農場,找陳師長,也就是陳愛國他爹。夏天的時候陳愛國又給他送過一次東西,雖說是他救人在先,但朋友相交貴在禮尚往來,不然交情沒法維持。而且他還有一點小事想找人幫忙。

“老楊,稀客,你怎麼來了?還帶這麼大的一隻鹿。”

“過來找酒喝,怎麼老陳你不歡迎我?”

“歡迎歡迎,要早知道你來我一定掃榻相迎。你這種客人好,來喝酒還自己帶下酒菜。”

“哈哈!我這幾天打獵得了隻鹿,還有頭熊,帶了2隻熊掌過來給你們嘗嘗鮮。”

“都是好東西啊!老楊你這本事我不服不行,當年帶兵打仗就是個奇才,退伍回來照樣厲害,果然是金子到哪都能發光。”

“行了,别奉承我了。東西不能白吃,你得給我借頂帳篷,下個月準備送我家明義去沈市。”

“帳篷沒問題,不過你去沈市帶帳篷幹什麼?”

“他想去沈市上軍校,我們徒步走過去,鍛煉鍛煉他。”

“虎父無犬子,晚上把愛軍他們倆叫回來,讓他們也聽聽,尤其是愛國,一門心思玩,花樣多的我聽了都頭大。”

“愛軍都已經是團長了,年輕有為。再說哪個小子不愛玩,為什麼明義這麼小我就把他送去軍校,不就是因為天天在家閑着整事,我看着來氣。”

話題跑偏,倆個老父親開起了吐槽兒子大會。

萬事俱備,請常隊長和吳成桐他們照應着家裡的兩個老先生,他們三人收拾了兩□□袋的東西,和一個背包,九月二十六,一個天氣晴朗的早上出發了。

背包是找吳成桐妻子做的,兩層粗布縫的口袋,一側縫上兩根帶子,作為背帶,口袋上面再縫上一根細繩,紮口用,是他自己琢磨出來的。包裡放了幾件衣服和水壺等,為了路上遮掩,其他的東西出了村子就要收進空間裡。

“兒子,我們去縣裡,有車就坐車,沒車我們徒步去省城,你的軍校之路從現在開始,徒步越野,野外生存。”他背起羅利澤,楊明義背着背包,三個人正式出發。走了半個小時差不多10裡路,他放慢速度,讓楊明義得以休息。也把羅利澤放下來讓他自己走一會活動活動,總在背上待着也累。這樣有規律的急行、休息,他們4個小時後到了瑷珲縣城。

“怎麼樣?累嗎?”

“還行,不算累。叔你呢,能行嗎?”

“我不累,我又沒走多少路。”跟他們倆比起來他可是太舒服了,楊傳厚就差給他包成球了,不冷也不累,好歹是個大男人,這點程度的奔波不算什麼。

“爹,我們不用去找車了,就走着吧。”

“好!”他欣慰的拍拍兒子肩膀。其實他本來也沒想坐車,他和羅利澤早就商量好了,準備的也很充分,開始那麼說不過是想看明義的表現。不愧是他楊傳厚的兒子,果然沒讓他失望。

在縣裡國營飯店吃了午飯,又去供銷社買了些吃的,他們再度出發。明義感覺相當新奇興奮,還一路唱着歌:“日落西山紅霞飛,戰士打靶把營歸,把營歸。胸前紅花映彩霞,愉快的歌聲滿天飛。……”

“二呀麼二郎山,高呀麼高萬丈,古樹那荒草遍山野,巨石滿山崗,羊腸小道那難行走,康藏交通被它擋。……”

還别說,明義唱的相當悅耳,聲音高亢曲調悠揚,聽得羅利澤也忍不住了,他拍拍楊傳厚的肩膀。“老楊同志,放我下來,我也唱兩首過過瘾。”

“嗷……”明義一聲嚎叫。“太好了!叔你喜歡唱什麼?”

“我最喜歡《喀秋莎》。”羅利澤輕輕哼唱:

“正當梨花開遍了天涯,河上飄着柔漫的輕紗!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聲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聲好像明媚的春光。

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鷹,她在歌唱心愛的人兒,喀秋莎愛情永遠屬于他。

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鷹,她在歌唱心愛的人兒,喀秋莎愛情永遠屬于他。

啊這歌聲姑娘的歌聲,跟着光明的太陽飛去吧!去向遠方邊疆的戰士,把喀秋莎的問候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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