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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頁(第1頁)

小孩子的心思變得比女人還快,雖說我那時候已不見得多小,但跟現在的年紀相比,姑且還可以這麼叫吧。于是我給自己指了兩條明路:不能放任自己,應該把這點危險的心思扼殺在萌芽之中;跟孟先生明說我喜歡他。

前一條路已經看得到頭了,肖芳多半喜歡孟先生,如果加上關庭這個煽風點火的奸臣,我仿佛都能想見幾十年後“别時君未婚,兒女忽成行”的情形。

我以過來人的身份提醒諸君,千萬慎重在睡前思考事情,尤其是有關人生選擇的大事。

那天晚上,我做夢夢見孟先生和肖芳結了婚,關庭還起哄讓我給他們的孩子當幹媽,半夜三更的,硬生生把我氣醒過來,後半宿都沒睡着,在床上打滾到天亮。清早鬧鐘剛響,我殺氣騰騰地掀被而起,決心絕不能坐視肖芳這個潛在的頭号情敵,必須破釜沉舟,背水一戰。

後來我給孟先生說了這個事,他問我:“就因為做了個夢?”

我承認自己當時出離憤怒:“叫我做幹爹就算了,關庭竟然說她要做幹爹,讓我做幹媽,給我氣的。”

孟先生不予置評,以影響工作為由,把我關在了書房門外。

事物都有兩面性這話很有幾分道理。譬如早戀,從某個角度來說,我認為在年輕的時候喜歡過一個人是尤其珍貴的經曆。等到你足夠成熟睿智、冷靜世故,或許你總能做出價值最大化的最優選擇,但卻很難再全然發自内心地喜歡一個人,不為高權貴勢,不為性,甚至談不上志同道合、靈魂相依,隻是因為想到他,心裡就高興得要化掉。

我不否認這種喜歡或許接近于某種帶有原始性和動物性色彩的情感,但如果換種說法,聽起來就浪漫得多了。

——喜歡孟先生,出于我的本能。

我的确很愛孟先生,但不得不承認,如果不是我們剛好在那個年紀認識,或許根本就不會有今天。放在現在,我未必有那麼大的勇氣放任自己走向一段在大多數人眼中有悖世俗的感情,但那個時候我就可以毫不顧忌父母的感受、周圍人的眼光和社會的歧視,不考慮愛情與自我價值孰輕孰重,連起碼的天長地久都沒有想過。

我的心讓我去愛他,我就莽撞地去了。

這世上沒有命中注定的真愛,有的隻是無數恰到好處的巧合。

我正要跟我媽說今天晚上和同學去玩,卻被搶先一步堵住了嘴。

我媽過陰曆生日,原本應該是明天,但因為小姨媽搬家,因此定在今晚上吃飯。

她每年雷打不動地在大酒店訂一張席,請上她娘家所有的親戚們來吃飯,飯後一般在茶樓打牌,鬧到半夜。席上是否山珍海味不論,但錢如流水倒是真的。

我媽出身普通工人家庭,我的各位舅舅姨媽也都沒能飛黃騰達,過着緊巴巴的小日子。我雖沒有聽他們親口說過,但說我爸是個聚寶盆,他們應當沒什麼異議;而我媽,大抵就是聚寶盆裡那顆拳頭大的夜明珠。

至于我本人,毫無疑問就是繼承聚寶盆的傻兒子了。

我小時候一直不明白,這樣大的陣仗究竟有什麼意義。對我來說,應付大人,裝模作樣地說些讨口彩的吉利話是一件勞心勞力的無聊差事。我媽卻樂此不疲,我那些個表兄弟姐妹也很喜歡這個二姨,一見她就知道有紅包拿,還不分時候。

我跟這些表兄弟姐妹不親,因為一年籠統不過見三四回。他們互相之間倒很親近,越發襯得我像個外人。

我爸對這件事的厭煩懶于掩飾,早幾年時候他還出面應個卯,賞臉喝幾杯再借故遁走;如今連面也不露,隻管掏錢就是了。

偏偏我媽锲而不舍,每年都不忘千叮萬囑,讓他一起去。“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大約是她的座右銘。

臨近她生日前,我爸就開始神龍見首不見尾,仙蹤難尋,總能讓我媽順利撲空。她逮不到人,于是一天幾十個電話地打過去,兩人隔着電話吵得天塌地裂,不出意外,最後一通電話都會以咒死咒活之類的毒罵收尾,鳳頭豹尾,擲地有聲。

畢竟這通電話之後,我爸就再不會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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