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感受到陽光的熾熱,我緩緩的睜開眼,烈日當空照,一覺睡到了中午,肚子也開始咕咕叫了起來。
我看着這滿地的碎肉和内髒,有點反胃,找了一圈,才看到了昨晚丢掉的手機,手機發燙的厲害,手電筒開了一夜,電量隻有百分之五十了,華某的麥芒的電池這塊确實做的不錯,屏幕也沒有摔碎,這是算是今天第一個好消息。嘿嘿,難得睡了一個這麼踏實的覺,今天又是陽光滿滿的一天。
↖(^ω^)↗
實在是不想看到那堆猩紅零碎,我把手機關機收好,扛起這頭狼,打算往河邊走。
昨天晚上一路狂奔,現在又是中午了,看不到太陽升起的方向,有點找不到方向感,好在草原上的特點就是廣闊無垠,找個高點的地方都能一覽無餘。
我爬上了附近的一個小土包,總算是看到那條大河了,好在昨晚跑的也不算太遠,從腳下的山包到那條大河,估摸了一下,應該也就7公裡左右。
這頭狼,皮毛不是很油光,毛色發暗且枯雜,一股子騷味,扛在肩膀上沖的鼻子好難受,而且死沉死沉的,就像扛了一袋大米一樣。
我本來打算把它拖到河邊好好洗幹淨,然後吃肉,想了想,還是算了,太沉了。
我拿着小刀忍着那腥臭和騷味混合的怪味,一點一點沿着昨天剖開的地方把他對半切開,他腹部的皮又薄又不好處理,隻好切掉不要了,我這拙劣的刀功,唉,家裡殺條魚都費勁的男人,唉!
最後總算是把它背後的這塊好皮毛連着尾巴剝下來了,其實我最初的想法是把它的皮毛做個簡易背包,肚子那塊就用來裝東西,兩條腿打個結,剛好可以像書包一樣挂肩膀上背起來。
有想法總是好的,就是太想當然了。
我割下來一塊狼腿上的肉,有點像牛肉,暗紅暗紅的,生吃感覺和牛肉差不多,入口軟軟的,但是嚼起來卻很耐嚼,就是總會有些筋膜,硌牙,而且嚼不爛,把能嚼爛的吃了,剩下嚼不爛的再吐出來。
但這狼肉的氣味卻真的是不敢恭維,騷味膻味,還有一種其他的說不上來的怪味,不過肉本身的味道就沒啥,就是生肉的那種腥甜味,到這鬼地方也三天了,吃過最好吃的就屬那個狗魚仔了,主要是那個不是很腥,還帶着淡淡的鹹味。
但在這茫茫草原,不吃這肉搞不好就得餓死,所以還是強制讓自己吃了很多肉進肚子裡。
解決了這人生活着的頭等大事——吃,跟着的這倒數第二件大事就又來了,肚子裡就像有根攪棍,一直在那翻騰,随時要噴湧而出。我拿着那根皮毛剝半天,剝不下來的狼腿,準備好好的做一番清潔工作了。
辦完人生大事回來,我打算做一個最簡單實用的蘇聯麻袋包。(不知道評論區有沒有書友知道這款二戰時期的蘇聯經典。)
這狼皮其實挺耐磨的,我想割幾條細長的皮來做繩子,費了老大勁,都沒劃出來,差點劃到手。
這折疊刀就是這點不好,昨晚也是挺幸運的,可能是太緊張太用力了,刀把子握的很緊,才沒劃到手。
最後把另一隻鞋帶取了下來,把狼紮了幾個洞,用鞋帶串起來。這下好了,兩個鞋子都沒鞋帶了,好在這馬丁靴穿的比較緊,不系鞋帶也沒事。
昨天那串魚也不知道找不找得到回來,還是有點可惜了,應該把上面的鞋帶取下來的。
我決定還是得沿着河走,河裡的狗魚比較好吃。我提着這昨夜搏鬥勝利的戰利品,興高采烈的往河那邊趕。
到了河邊,已經是下午了,太陽不是很辣了,我在猶豫要不要洗衣服,這一身山下,混合着各種味道,我怕衣服曬不幹晚上會很冷,也怕這一身血污的衣服一進河裡就會引來一大群狗魚,搞不好那群魚會把衣服撕爛,那就尴尬了。
我把狼皮上的闆油一點一點用小刀刮出來,順便在手臂和臉上抹上一些。我估計臉上肯定全被曬傷起皮了,現在都疼的沒啥感覺了,希望抹點油多少會好得快一些吧。
夜裡,我突然被幾聲很遠很遠處傳來的狼嚎驚醒,說實話,我很害怕,怕一身的血腥味引來狼群就麻煩了。
一對一我怕是因為我想無傷通關,一對多那我就算僥幸赢了估計也活不下來了。
我已經沒有絲毫的睡意了,我爬起來沿着河岸快步的走着。今天晚上終于見到月光了,雖然隻是一個月牙在天邊挂着,周圍的星星在一旁簇擁時不時還眨巴一下,但這月光也很明亮了,視野還是很不錯的,可能是因為在草原上的原因,空氣污染少很多的緣故吧!
從披星戴月走到了日出東方,肚子又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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