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吸了一口煙,繼續往下說:“那天玩了一會兒,小瘸子就沒什麼力氣,還裝暈,踹了幾腳也沒聲響。方梁說他會不會死咯,把他衣服扯開,在那裡按他肚子。他吐了幾口水,就诶呀诶呀在那邊叫喚。我看他肚皮白白的,跟他們說,這小瘸子好像鎮上錄像廳裡放的日本女人一樣,嘿嘿。”
他還沒說完,就被狠狠掐住脖子拎了起來,對面猛地一收手,他一頭撞在鐵窗上。來探監的男人原本體面優雅,此時眼底一片紅晦,咬牙切齒地問:“你他媽說什麼?”
白一甲臉上歲月靜好的表情消失了,驚恐地加快了語速:“我就是開個玩笑、開個玩笑……我們正忙着救他呢,那條野狗來了。那野狗平時在山上亂竄,威風得跟條狼似得——它可能真的是匹狼,誰說得準呢——它誰也不理睬,就和小瘸子親,一看到我們打他,就從山坡上沖上來要趕我們走。我們四個花了好大的力氣把它打死咯,扒皮吃狗肉。小瘸子聞到香味醒了,我們想到一個特别好玩的主意,烤了狗肉給他吃。他好像知道是什麼肉,不肯吃,我們硬塞到他嘴裡……”說着恐懼地看了莊墨一眼,“結果他吃了一口就發瘋了。”
第71章他就是因果報應
莊墨從青城監獄回來的時候,把車速飙到了一百八十邁。他心裡有無法排遣的戾氣,如果剛才不是有獄警攔着,他差點沖進去把白一甲活活打死。
為什麼這世上會有無師自通的惡?明明生來就是同樣天真純潔的孩子,有人可以長成如此善良溫暖,有人卻明白如何折辱人最痛。
他不敢想當時的任何細節,關于他們如何毒打他,如何把他按在泥水裡想要淹死他,如何在他面前殘忍地殺害紐約,又給他喂同伴的肉。莊墨不敢想他被四個身強力壯的同學按住身體、觀摩極刑時他會有怎樣的眼神,那眼神會多害怕、多絕望、多無助。他全都不敢想。
雖然紐約隻是一條狗,但他對于任明卿的意義不是寵物,而是家人與朋友。
從徐安之的日志中,莊墨看得出來,那條狗很有靈性。它自由自在、生性高傲,和人類保持着距離,在那群山上像風一樣來去。任明卿救過它,它就願意跟他一起玩兒,充當他的保護神。事發前三天的那場鬥毆中,它還為了救任明卿受了傷。
在徐安之還沒有徹底俘獲任明卿的時候,任明卿就是跟紐約一道,在那浩瀚的自然之間長大。他一度不願意接近人類,卻願意相信這野獸,他們之間有很深厚的羁絆。
結果他們殺了這漂亮、高傲的生靈,還逼迫任明卿加入他們其中。
任明卿是一個正直的人,他從徐安之那裡繼承了完善而開明的道德觀,而他們不但讓他弑親,還要他嗜肉。這對任明卿來說,是可怕的背德和罪惡的亂倫,沖破了他的心理底線。
任明卿不是從《士官長》中學會反抗的,他是在紐約躺在河灘砂礫上的半截鮮紅的屍體邊,爆發出他自七歲以後的第一次怒吼。徐安之以紐約為原型創造了高遠。而在任明卿吞下狗肉的那一刻,高遠從任明卿的精神中跳了出來。他握緊了手邊的碎石,沖那些醜惡揮出了稚嫩的拳頭。
他從來都是他的犬神,不曾離去。
在那一次鬥毆中,任明卿沒有遭受實質性的傷害,甚至還是勝利方,把那幾年中承受的暴力傷害統統宣洩一通。但他的心确确實實生病了,從此以後再也沒有痊愈。
紐約被殺害、自己被毒打的夢魇時時刻刻緊跟着他,除了忘掉别無他法。
所以他把這段記憶整個地删除了。他把自己最黑暗的人生交給了高遠,讓高遠來處理,習慣性地逃避人生的難題,直到再也戒不掉這種依賴。
他成了一個懦夫,一個人格解離患者,一個心智不健全的人,一個瘋子,為自己時不時丢失記憶所苦惱,為自己曾經打傷了恩人的孩子而愧疚終生,以至于心甘情願為他付出所有,毀掉自己的前途也在所不惜。
與此同時,高遠卻在他的逃避之下變得越來越憤怒,越來越暴力,也越來越難以克制。
他的人生整個都被扭曲了。即使他碰到了可以救他的人,脫離了原來的泥沼,他也無法改變。
可莊墨不信這個邪。
徐安之做不到的事他可以做到,徐安之救不了的人他可以救,而且必須救。他不知道這一切的時候可以選擇轉身離開,他知道了一切之後他就沒得選。他沒有辦法裝作一切都沒有發生過,任由任明卿在那裡繼續受苦、受盤剝。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惡人怕天不怕,莊墨骨子裡是強勢又自負的人,他不信什麼天道輪回、因果報應,他自己就是因果報應。
他決定要給任明卿最好的。任明卿值得最好的。他有這個使命把徐安之教給他的一切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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