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墨之所以會對任明卿感興趣,正是因為他随時随地都在積累素材。這種勤奮讓莊墨根本用不着看他的文章,就知道他能吃這碗飯。有句毒雞湯說得好,大多數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沒有達到拼天賦的程度,而天賦,是個人多多少少總有一點。莊墨相信,隻要在他手裡,任明卿哪怕混不到頂尖,混個一線絕對沒問題。他的作者隻要結實耐操,紅是肯定的,隻不過紅到哪個程度罷了。
作者有話要說:【編輯知識小課堂:我想當編輯,我要學習準備什麼?】
内容的判斷能力,基本的寫作技能,超乎常人的閱讀量,為人處世的高情商,作者資源的搜集,商務資源的搜集,為人處世的情商,創意腦洞提供,态度積極向上,保持永不消退好奇心。
第8章命中注意就是你
從醫院出來,莊墨打的送任明卿回家。任明卿非常客氣:“你如果沒有地方住,可以在我那裡歇腳,我那個房間還沒租出去。”說完又怕莊墨會錯意,不好意思地抓抓頭,“我不是要你租房子……”
“好,我的酒店太遠了,你能收留我一晚最好。”其實莊墨出門在外,住的全是五星級酒店,此時竟鬼使神差地答應了任明卿的邀約,他自己也頗感意外。後來兩人通過窄小黑暗的樓道時,任明卿開了手機的光源,打亮他的腳下,莊墨一下子就想通了自己的反常。
他混名利場太久,見過的作者沒有一千也有八百,像任明卿這種性格這麼好的小孩,太少了,真的太少了。雖然打起架來挺兇的,可性情單純善良,知恩圖報,為人處世會照顧别人的感受,這種人合作起來會非常舒服。但凡是個作者,先不論寫得好不好,都有點文人的清高,如果取得一些成就,他是會膨脹的。這種時候編輯真的隻能賭人品。人品不好的作者,甚至還沒紅就作得你要死要活。任明卿是個好人,莊墨就願意遷就他,不拂他的好意。即使這場邀約看上去沒那麼慎重,甚至有點莫名其妙,莊墨也很配合。他全當成是一個機會,多考察考察未來的合作對象。
任明卿租住的套間兩室一廳一衛,加起來不到60平方,打理得還算幹淨,至少從一個單生男人的角度來說,已經達到了潔癖的标準。任明卿叫他在沙發上坐一下,自己進卧室泡茶,莊墨在外轉了一圈沒察覺到什麼生活痕迹,不老實地跟進了卧室。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卧室裡除了一張床、一張書桌,其他全是書,把書架塞得一點空隙都沒有,還蔓延到地上,隻能一紙箱一紙箱地摞着。粗粗浏覽一遍,文學、曆史、流行小說、哲學、科學、藝術……莊墨留心了一下,博覽群書,品味很高,卻沒有任何一本技術類的書籍。
不考公務員,不考會計證,不學PS,不練英語,當然也沒有烈火哥最愛的成功學。等于說凡是與賺錢有關的,一律不看。
“你現在在哪裡上班?”莊墨試探地問。
任明卿老實回答:“就是那個酒吧。”
嗯,看來連門手藝都沒有。
莊墨心想:算了算了,相逢是緣,帶一把吧,再不寫東西就等着餓死吧。
“你寫的文章發表過麼?”莊墨發現一排筆記本,想抽出來看看,任明卿趕忙往他手上塞了杯熱茶,“嗯……沒有。”
“為什麼不發表?”莊墨也不着急看他稿子,反正以後總是會有機會的。
任明卿腼腆地笑:“寫的不好,投稿過不了。”
“可能是沒投對地方,可以去别家試試看。”
“算了,我也不是那塊料,很久沒寫了。”
莊墨不覺得這是真心話。一個成天鑽人堆裡觀察人間百态的人,他會沒有創作欲望,這就好比一個撬了ATM機的人,他說他不想搶銀行。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任明卿會這麼抗拒寫作,一定是有原因的。莊墨也不着急,端着熱茶繼續浏覽書架。突然,他的眼神在某一本書上停住了,瞳孔微微緊縮。那本書擺放在譚思全套《詭域》邊上,莊墨本來以為,他這輩子都不會再看見這本書。
四年前,《詭域》出到第三本的時候,網上開始有人以該世界觀為背景進行同人創作。當時莊墨打算做一大批探險題材的書籍,目的是把這整個類型操火,那麼譚思作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他的地位就會水漲船高。他當時成天盯着貼吧,哪幢樓高,就進去看看能不能簽,絕大部分都壓根不能看。譚思還笑話過他:“你以為人人都是我。”莊墨覺得有道理,再加之實在辣眼睛,就放棄了這個計劃。
過了幾個月,他突然看到大吧主在群裡說,有這麼這麼一個作者叫天胧月,寫的特别好,半個月就評論過萬,開了二貼。莊墨就跑去看。他看完很興奮,雖然天胧月的文筆還很稚嫩,有意無意要去模仿譚思,但是他塑造人物、操縱劇情的那種靈氣很吓人,莊墨敢說他遇到譚思的時候,譚思還不如這個人。當時貼吧的風向是:為詭域的主人公鋪寫新的劇情。寫同人歸寫同人,不能把主人公丢了。但天胧月直接在詭域世界觀下設計了新的人物,展開全新的故事線,熱度和口碑居然還碾壓了一衆原著同人黨,莊墨就覺得,天賜我也。
他直接抛棄了之前那個衆星捧月的計劃,起草了新的策劃案。他打算把詭域世界觀做大,做成兩個系列,一個給譚思,一個給天胧月。兩個故事線索交織,相輔相成,不斷完善這個世界觀,以後再有新的作者、新的人物不斷地加入,弄不好那就是中國的漫威宇宙。
他趕緊聯系了天胧月,在斷斷續續的交流中得知,天胧月還是個大三學生。他聽說什麼出書、簽經紀人,覺得莊墨是個騙子。莊墨是雷厲風行的人,這邊小男生還沒忽悠下來,那邊已經拿了書号設計了封面下了印廠。你不是說我騙子麼?我直接一萬五的首印給你,錢結給你,朋友你在哪兒,咱們見一面行不行?
結果天胧月這邊談得差不多了,譚思作妖了。
譚思把天胧月挂到微博上,說他同人轉原創,對自己不尊重。出書掙錢,更是侵權。
譚思是當時最火的上升期作者,微博粉絲量一百多萬,他一聲令下天胧月直接掐到銷号。
莊墨整個人都是懵的。
這件事他是跟譚思知會過的,譚思知道那個要給天胧月出書的人就是他。而且他本身并不需要譚思的授權,詭域世界的版權就在他手裡的。所以這侵什麼權,侵哪門子權?授權合同還是他巴巴發給天胧月的,就等着他簽好寄過來。
兩人因為這事大吵了一架。後來莊墨想想,譚思當時的孩子氣,應該是在争風吃醋。他不在乎這個世界觀做得有多大,他隻是覺得,莊墨花了太多精力在天胧月身上,怕天胧月起來了以後搶他的資源,所以先下手為強:趁你還小,我把你掐得永世不得翻身。
後來天胧月再也沒有出現過,莊墨也沒有跟譚思翻臉,畢竟當時他們之間的捆綁還非常緊密。譚思不高興,書庫裡天胧月的書也不能賣,全都給劃漿了,就剩下兩本,莊墨自己收藏着。
某天深夜莊墨上貼吧的時候,看到聯系列表裡,天胧月的頭像竟然亮着綠燈。直到這個時候,他依舊沒有這位作者的其他聯系方式。莊墨對他道了歉,提出要把書寄給他,留作紀念。不知怎麼的,素來注重隐私的天胧月竟然真的打出了一行地址。
莊墨後來循着地址去找過他。ID自殺算什麼,人活着就行。結果到地方後,發現是一家快遞自提點。店主說那個人搬家了。萍水相逢,天南地北,從此以後再也沒有遇見過。
直到今天。
“這本書誰送你的?”莊墨抽出了簇新的書,沒有被翻動過,但紙頁已經微微有些泛黃。翻到扉頁,是自己的簽名與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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