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終于對葆絲說:“那,媽媽,如果你允許我在家裡學習魔法的話,我能回家嗎?”葆絲克制住自己沒有露出馬腳來,她發現瑞德很可能什麼都不知道。在他眼中,大概隻是爸爸瞞着媽媽讓他去學習魔法而已。她捧着瑞德的小臉蛋親了一口說:“當然可以。不過要等一段時間,你先住在這裡。等媽媽安排好了,再接你回來。”瑞德摟住葆絲,把臉埋到她的胸前撒嬌的說:“好的,媽媽。”說着,這小家夥打了個哈欠。葆絲輕輕拍着他的背說:“睡吧,寶貝。”——我終于找到你了。瑞德目送葆絲坐上大汽車離開。等他回到屋裡後,拿出葆絲留給他的一條格子手帕,隻要把它鋪在地上,就會有食物出現。據說這是她從對角巷買回來的,她怕他在這裡吃的不好,特意準備的。有了它,他才算相信媽媽并不像父親所說的那樣,對巫師的世界一無所知,甚至充滿了恐懼。“加斯特!你去哪?”水管工的太太扒着廚房的窗戶往外喊。而那個已經六十歲的水管工正提着他的小工具箱偷偷往外走,誰知道還是讓他的太太逮住了。他若無其事的說:“歐恩讓我去看看他家廚房的下水道,聽說堵了。他的太太正急着做午飯呢。”“你這次可别忘了收錢!”水管工的太太使勁敲着窗戶說。這就是他寄居的麻瓜家,他很清楚,水管工不是去工作,他是去酒吧玩撲克了,所以他才總是‘忘了’收錢就回來了。他收起手帕,來到廚房乖巧的說:“祖母,我能幫你幹點什麼嗎?”那個太太高興的看着他:“哦,你可真貼心!幫我把這些豆子剝了吧。”說着遞給他一籃豆子,他坐在廚房的桌子前,慢慢剝起來。“可别學你爺爺,他以為我不知道。幾十年了,每天下午都出去,我知道他是去酒吧玩撲克了,男人總要有點小秘密。瑞德,以後你也會對你的妻子撒謊的,可是你的妻子也一定會知道的。所有的夫妻都是這樣。”水管工的太太坐在那裡,把玉米粒從棒子上剝下來,而那棒子也不會扔,可以留下來做飼料。“是的,祖母。”瑞德說,他早知道了。父親有秘密不告訴媽媽,而媽媽也有秘密不告訴父親。他們都以為他是小孩子,所以不肯告訴他實話。其實他都知道。他把豆子剝到一個幹淨的大碗裡,心想,這些大人都一樣。“不過,我還是要裝作不知道。”水管工太太做了個鬼臉,笑着對瑞德說:“瑞德也要保密哦。”“好的,祖母。”瑞德微笑着說。——他真是不理解這些大人。或許這就叫夫妻情趣?回到倫敦的葆絲渾身充滿了幹勁,她覺得自己一下子年輕了十歲!就連修女瑪麗亞都說:“安,你怎麼了?是不是有什麼好事發生了呢?你最近太開心了。”有嗎?好吧,她确實很開心,就算是湯姆現在站在她面前,她也可以給他一個擁抱了。瑞德找到了,而且看起來他這段時間過得很好,沒有受傷吃苦,而且她很快就可以接他回家了。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呢?她重新打掃了瑞德的房間,上個月她根本不敢進來,害怕看到為他準備的這一切。她坐在瑞德的床上,看到床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樣變大了——它也确實是張魔法床。她撲到枕頭上,使勁聞着上面的氣息,好像瑞德就在這裡。寶貝,寶貝,你終于要回來了!不過,瑞德回來之前,她還有一件事情要做。她回到卧室,從梳妝台的抽屜裡拿出湯姆的日記本,她已經超過一個月沒打開它了,不知道裡面的湯姆會不會早氣瘋了?年輕的湯姆有多麼易怒,她可是一清二楚呢。她坐下來,打開它,拿出筆寫道:‘湯姆,你一定不會相信我知道了什麼!’十分鐘後,還是隻有那一行字在紙上,她都要認為這個日記本被人換了。她繼續寫道:‘那個叫英唐崔斯的女巫,我一直以為她不過是個普普通通的女巫,誰知道她居然還是一個巫師貴族呢!’她把從鄧布利多那裡聽來的關于英唐崔斯家族的事全都告訴了他,寫了一整頁後,湯姆才慢悠悠的回答了她:‘那個英唐崔斯家族隻剩下那個女巫一個人了嗎?’葆絲大喜!立刻寫道:‘是的,聽說自從她的母親去世之後,整個家族隻剩下她一個人了。她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湯姆再次沉默了,葆絲接着寫:‘湯姆,其實我應該告訴你……從一開始,我就懷疑那個女巫是你的情人……我一直深深的嫉妒着她……’‘你為什麼這麼說?’湯姆果然很好奇。雖然這是葆絲早就預料到的,可是她仍然覺得不舒服。她真懷疑有什麼能夠阻止他去實現他那虛幻的夢想。葆絲去給自己泡了一杯茶,等她回來,湯姆還在等她。——哼,好吧,就讓你們見面吧,我衷心的祝你們幸福!葆絲深吸一口氣,把憤怒都忘掉,繼續寫道:‘在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我就這樣認為了。你要相信,女人的直覺有時比男人管用一百倍。’她開始像一個嫉妒的女人那樣貶低納特梅——上帝作證,這一點也不難。從她的穿戴到她的發型,包括她腳上的鞋子和手裡的提包,仿佛所有的一切都是那麼的低俗,完全沒有一點流行意識。湯姆默默的聽着,偶爾會提出幾個問題來引導她接着說下去。他确實對納特梅充滿了好奇。一直到晚上八點,葆絲坐在書桌前已經寫了四五個小時了,她幾乎把她跟納特梅說的每一句話都告訴湯姆了。因為她對納特梅并不了解,所以那些話裡充滿了她個人的偏見——這恰恰符合了她所想讓湯姆相信的,她做為一個吃醋的妻子的立場。直到他寫道:‘看起來,你确實不喜歡她?’葆絲已經厭煩一個下午不停的說一個她讨厭的女人的事了,她草草的寫道:‘是啊,湯姆,我讨厭所有靠近你的女人。她們會讓我打噴嚏。’然後,她仿佛聽到他的笑聲了,這讓她忍不住回了一下頭,當然她的身後什麼也沒有。而日記本上的湯姆寫道:‘時間已經不早了,快去吃晚餐吧,我不會離開你的,所以,你完全可以過一個小時再回來,到時你會發現,我就在這裡,一步也沒有離開呢。’葆絲一邊想着一會兒做點什麼吃,一邊在日記上寫道:‘親愛的,你知道,我一秒鐘都不願意離開你。那麼,一個小時後再見。’然後不等他寫什麼,她就站起來往廚房去了。她在做飯時想,隻是讓湯姆對納特梅感興趣還不夠,她需要讓納特梅也對這本日記感興趣,而且,還不能起疑。畢竟納特梅是一個巫師世家的女巫,她一定見過很多帶有黑魔法的東西,怎樣才能讓她不會懷疑這本日記帶有危險,從而對日記本裡的湯姆着迷,這是一個問題。想來想去,她隻能以身做則。如果納特梅發現她在日記上寫東西,卻沒有事的話,應該就能放心了吧?其它的隻要交給日記中的湯姆就行了,她相信他應該能迷惑住她。她不知道到底需要在日記上寫多久才能漸漸變得虛弱,直到最後被日記本奪去靈魂和生命,應該是時間越長越好?希望她能堅持到納特梅過來,她甚至想給她寫封信,把她給引過來了。不過她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不經意的發現才能讓她更相信這一切都是一個‘意外’。葆絲開始在沒事的時候就在日記上跟湯姆聊天,當那些無聊的愛語說得讓人膩煩之後,她開始對湯姆在霍格沃茲上學的事好奇。她是這樣說的:‘我們的兒子瑞德就像你一樣,他一定也是個巫師,說不定他會和你一樣去上巫師學校,你認為呢?湯姆。’日記中的湯姆對瑞德沒有感情,她有時覺得他甚至是讨厭瑞德的,每次說到關于瑞德的事,他都很不耐煩。他寫道:‘哦,這很難說。我不認為他會有這樣的資質。霍格沃茲不是那麼好進的學校。如果他是一個笨蛋,我甯願他當一個麻瓜算了。不然學校裡的人知道他是我的兒子隻會給我丢臉。’葆絲當然會反駁他:‘這可真不像你呢。你不是很高興瑞德是個巫師嗎?你還說他會成為像你一樣偉大的巫師呢。’湯姆當然沒有這麼說,不過她知道當她這麼寫的時候,日記本中的湯姆隻會附和她的話。果然,他寫道:‘親愛的,我當然也是這樣期待的。他是我們的兒子,不是嗎?’葆絲有時會強烈的感覺到寫下這些話的湯姆正在嘲諷的想看她的好戲,就像她用甜言蜜語來哄騙日記中的湯姆一樣,他也沒有完全相信她的話。兩人隻是現在都不想先認輸而已。‘當然,湯姆,他是我們的兒子,我和你都愛他。’葆絲寫下這句話時就像是在警告他,她希望他能明白,她愛瑞德,而且他也應該像她一樣的愛他。一連幾天過去, 她每天都會花一到兩個小時在日記上寫東寫西,為了保證納特梅一見到她就能同時見到日記本,她連去教會醫院都會随身帶着他。半個多月後的一天深夜裡,她終于等來了納特梅,當時她剛剛洗完澡,頭發用毛巾包起來,穿着睡衣坐在床上跟日記本上的湯姆在說晚安前再情話綿綿一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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