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日記沒有變化,就像是一本普通的筆記本。她每天都在上面寫上幾句話,述說着她對湯姆‘失蹤’或‘死亡’的不安和無法相信,以及她對他的思念。納特梅·英唐崔斯這個女巫來過之後,她過了幾天才把這件事寫上去。-----今天家裡來了一個奇怪的女人,她說她是女巫。湯姆也告訴過我他是個巫師,可是我從來沒當真。我以為他隻是在開玩笑。她用她手中的那根小木棍,叫巫師的魔杖還是什麼的,攻擊了我。她說湯姆失蹤了,我想從她嘴裡問出更多的事,可是她卻突然消失了。我喝了湯姆留下來給我的藥,我想,湯姆說的可能是真的。那他現在在哪裡呢?他真的死了嗎?還是被其他的巫師抓走了呢?希望那個女巫能再來找我,我想知道更多的事。我想知道湯姆有沒有可能還活着。如果他真的還活着,那我将再也沒有什麼别的要求了!願上帝保佑湯姆。-----又過了幾天,在一個深夜,她再次坐在書桌前對着日記本抒發她對湯姆的愛情的時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驚呼一聲,接着那一頁緩緩浮現出一行優美的幾乎可以當成标準的書寫體英文。——她可是從來沒寫過湯姆寫下的任何一句話或一行字。看來他的字寫得不錯。‘葆絲。我是湯姆。’葆絲停了十分鐘才繼續寫:‘湯姆?這是我在做夢嗎?還是魔鬼的遊戲?不管是什麼,感謝上帝讓我還能見到你!湯姆,湯姆,你怎麼能離開我?’‘葆絲,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你能告訴我更多嗎?我一定會回到你的身邊的。我的小可愛,我怎麼舍得離開你呢?’葆絲盯着那個‘小可愛’看了一分鐘,渾身雞皮疙瘩亂冒。要麼是湯姆還沒想起來她是誰,要麼就是他在制作這本日記的時候早把她忘幹淨了,那時他們應該還沒有在小漢格頓重逢。她個人認為是的。葆絲接下去寫道:‘那麼我怎麼樣才能幫助你呢?湯姆,湯姆,我多想快點見到你。’——是的,她确實想見到他。哪怕是日記本中的他,這種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見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區别在于她期待着見到瑞德并狠狠的親吻他,而見到湯姆之後,很難說她是想狠狠的打他還是再給他一槍。她等着他說要帶她到日記中去,兩人好見面。結果過了很長時間,他卻寫下一個地址。破釜酒吧。葆絲按照湯姆寫在日記上的地址找過來,發現旁邊是一間百貨公司,另一邊則是個裁縫店,他所說的那個地方是一個拐角的牆壁。葆絲趁着人群不注意,對着牆壁直直撞了過去。她緊閉雙眼,作好了撞到牆上的準備,可是等她再睜開眼睛,發現自己正在一個昏暗的酒吧裡頭,牆角擺着幾舊破木頭桌子,吧台前有一個男人,他奇怪的打量着她。“嗨,夫人,你是誰?”他說,一邊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個麻瓜?你是怎麼進來的?”葆絲按照湯姆教她的話說:“我的兒子今年要上巫師學校,我是來替他買東西的。”“哦,原來是這樣。”那個人立刻笑了起來,“我叫湯姆,你是要去對角巷嗎?來吧,我送您過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這樣的麻瓜是沒辦法到那邊去的。”他殷勤的領着葆絲穿過酒吧,從後門出去,繞過幾個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牆前面。他對葆絲做了個鬼臉,幾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裡的魔杖在牆壁上點了幾下,牆壁應聲滑開,一條全都是戴着尖頂巫師帽,穿着巫師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現在她的眼前。葆絲無法控制的驚訝的張大了嘴巴。看到一個兩個巫師和看到一群巫師是完全不同的感受。“那麼,要我領您去書店嗎?”這個也叫湯姆的男巫可比另一個湯姆可愛多了。葆絲對他微笑了一下,說:“謝謝,不用了。有人都給我寫清楚了。”湯姆給她列出了長長的一條購物單,有一些在對角巷買,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話說:‘你隻要走到對角巷的盡頭,有另一條小路,上面還有路标,你很容易就能找到。’可他卻一句也沒提那裡對麻瓜是多麼的危險。——湯姆啊湯姆,你果然是湯姆!葆絲記下來了卻并不打算去。她可不想找死。她先買了一些魔藥,從鄧布利多留下來的藥看,巫師的藥有很多都很有用。然後找了一家巫師裁縫店去訂做巫師袍——入鄉随俗。如果她今後要常常來這裡,穿得更像這的人對她有好處,她可不願意總是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看。那個女巫的裁縫師傅讓她過半個小時再過來,到那時衣服就能做好了。她可真是驚訝極了,巫師都是這麼快嗎?那他們的生活可真方便。在她看來,這裡的每一樣東西都是那麼的有趣,而她的錢包裡有湯姆留下的大筆的金币,她可以買下這裡所有的東西,隻要她喜歡。這讓她蠢蠢欲動。不過最後,她還是隻買了湯姆要她買的那些。她不知道湯姆讓她買的這些東西都有什麼用,有一些魔藥的作用看起來很奇怪。她問他,而他居然也回答了她。他說:‘等到那個女巫再來的時候,你想辦法請她喝一杯茶,然後問她問題。’葆絲頓時覺得手中的魔藥瓶子沉重起來,而且她覺得湯姆這個計劃顯得有些過于粗暴和急切,他就沒考慮過如果惹惱了納特梅·英唐崔斯,可能會造成什麼不好的後果嗎?當然,她沒有期待這他會把她的安危放在心上,可是他自己現在隻是一個筆記本,他就不怕那個女巫一怒之下燒了他嗎?——可能隻是錯覺,但她漸漸覺得日記本中的湯姆,有些過于年輕了。他不夠穩重,就像她以前認識的那個湯姆,他要做什麼,立刻就要看到效果。他不在乎孤兒院中其他的人怎麼看他,他也不在乎孤兒院的嬷嬷們會不會讨厭他。他把他所做的一切當成是示威。就像現在,他恐怕是根本沒有考慮過納特梅·英唐崔斯這個女巫會對他做什麼,他所知道的就是制服她,然後從她口中問出關于他的更多的消息。——葆絲知道的還是太少了。她對他在巫師世界的事一無所知, 她所能給他的所有的信息就是他們結婚了還生了一個孩子,他每次回來都會給她錢,一走就是四五個月之類的。這對他來說遠遠不夠。而且對日記裡的湯姆來說,那個女巫隻是一個陌生人。他對她沒有絲毫的感情,所以他才能這樣幹。葆絲想拖延幾天,等她想出一個好辦法來,至少不能在沒找到瑞德之前就被湯姆的計劃害死自己。她借口無法找到那個女巫,隻能在家裡幹等。湯姆卻開始着急了,他天天催促她,甚至質問她:‘葆絲,如果你真的像你所說的那麼愛我,那就照我的話去做!!找到那個女巫!把她帶來!’這個小白癡!隻會命令别人!葆絲一邊生氣一邊在日記裡哭訴哀求:‘湯姆!湯姆!我愛你!我真的愛你!我願意為你做任何事!’在這種艱難的拉鋸中,在五月的一個深夜裡,納特梅·英唐崔斯終于再次出現了。納特梅·英唐崔斯一直在找湯姆,她這才發現,湯姆有很多事是她也不知道的。這讓她的心情十分複雜。有很長一段時間她毫無頭緒。她以為她跟湯姆密不可分,她對他的一切了如指掌。可是她甚至連他在古靈閣的金庫号碼都不知道。湯姆沒有住所。或者說他不會固定住在一幢房子裡,每次他從她的家裡離開,都是去他的那些支持者送給他的房子裡。而他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換一個地方住。她不知道他的家在哪裡,而她也絕不會相信那個‘葆絲·裡德爾’住的地方是他的家。那個女人對他來說什麼也不是。她所知道的湯姆,是那個在她的身旁雄心萬丈的年輕男巫,他總是不停的向她描繪着他的野心,他的目标,和他們那光輝燦爛的未來。巫師界将被他們改變,所有的巫師都會知道他們的名字,英唐崔斯這個姓氏将永載史冊,她會站在他的身旁,跟他共享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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