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每一次想起當時的自己,我都會覺得不可思議,因為二十四歲的酒媚從來沒做過這種瘋狂的事情。酒舒打電話問我在哪裡,我借口自己有急事,獨自回了家。我看着随手擱在茶幾上的那本書,腦袋裡全是那道安靜、溫和的身影,抱着頭低叫一聲:”酒媚,你真是瘋了,居然做出這種事來——對一個從沒見過的陌生人動了心。”那一晚躺在床上,我輾轉反側,無法入睡,大腦越來越清醒,随後我索性放棄強迫自己睡覺的念頭,起身來到客廳,一口喝完一整瓶冰凍礦泉水後,拿起那本書開始閱讀。書的名字很有趣:《我的名字叫紅》。哈,多麼神奇的巧合,我忍不住地笑,紅色一直是我喜歡的顔色,于是我越來越覺得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所謂的緣分,腦子裡不停上演着偶像劇裡那些粉色橋段……之後的日子裡,隻要沒事,每到周日下午,我都會去那家書店“守株待兔”,很多時候我待上一整個下午,也見不到他,但有幾次我很幸運地與他“偶遇”,他從來沒看見過我,我總是躲在他看不見的地方偷偷看他,然後在他走出書店時,悄悄跟在他身後,直到再也看不到他的背影。喜歡一個人是一件沒有道理的事情,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那段日子裡,我很快樂,前所未有的快樂——一種我每時每刻都對生活充滿感激的快樂。自從和大學時的男朋友分手以後,我開始懼怕和躲避愛情,能再次體會這種隻有學生時代才會有的心動感覺,讓我覺得我還是鮮活的。也就是在那段日子裡,我喜歡上了書頁散發出的長長的歲月味道,也開始能一鼓作氣地讀完一本書,并且漸漸愛上那種融入别人的故事中的感覺。我一直沒有向他表白,也沒有試圖和他說過話。每當我想邁出那一步的時候,怯弱又逼回我的腳步。我滿足于那少得可憐的遇見,也習慣了跟在他身後,獨自陪他走一段路的幸福感覺。我害怕一旦我真的讓他知道有我這麼個女孩喜歡他,他會抱歉地對我說(也許還會很溫柔地對我笑,盡管他隻是不想無禮地對待一個傾心于他的女子):”對不起,我已經有女朋友了”,或者“很抱歉,我已經結婚了。”無論哪一種情況,我都不想面對,或者說我害怕面對。我就這樣默默關注了他一年多,而他一直也沒有注意到我這個“偷窺狂”和“跟蹤狂”。最後一次在書店見到他的時候,我在心裡告訴自己,如果下一次,我再遇到他,不管是在書店還是在别的什麼地方,我一定會勇敢地走到他面前,告訴他,我喜歡他,對他一見鐘情。我确實再見到了他,可是卻是在商量他和酒舒婚禮的飯桌上。多麼戲劇性的一幕啊,我都懷疑是不是我們正在一起出演一部家庭倫理劇……我後知後覺地意識到,原來一年多的時間裡,竟發生了這麼多我不知道的事,那個和酒舒感情甜蜜的男朋友什麼時候竟然變成了我喜歡的人,而我對此卻一無所知?我終于如願知道他的名字:郁臨深。很好聽,可我卻再也沒有機會告訴他,我喜歡他,喜歡了很久。那段日子是我自大學和男友分手以來,過得最消沉的一段時間,我再次嘗到“情傷”的滋味,可這一次,隻是我一個人的獨角戲,連個安慰我的人都沒有。婚禮前,酒舒請我做她的伴娘,我是可以找個托辭拒絕的,但我沒有,因為我想親眼見證他們的婚禮,他們越幸福,我越能讓自己死心。婚禮定在四月,在本市一家豪華的五星級酒店舉行。酒舒穿着雪白的婚紗,宛如仙女,她安靜地笑着,我毫不懷疑,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郁臨深,姐姐的新郎,他穿着一身寶藍色西服,皮鞋擦得蹭亮,仿佛一個英俊的王子,他像我每次見到他時那樣,面容沉穩淡定,微笑地看着她的新娘緩緩走向他。他們說“我願意”,給彼此戴上戒指,郁臨深掀起姐姐的白色頭紗,親吻她的額頭,賓客們熱烈鼓掌,不滿足他們這樣蜻蜓點水的碰觸,在台下哄笑着叫新郎給新娘來一個法式深吻。我不知道他們到底有沒有吻上,我的眼睛模糊了,根本看不清他們的動作。酒席上,我幫姐姐擋了很多杯酒,來者不拒,我的“豪邁”架勢引來郁臨深驚訝的目光,我笑地很開懷,一直彎着嘴角、彎着眼睛。最後在婚禮前誇下海口,說自己千杯不醉的伴郎都倒下了,我卻反常地沒有一點醉意,大家都以為我酒量很好,都以為我因為姐姐嫁出去,所以太高興了。他們想的沒錯,我當然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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