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也隻是夜深人靜時一閃而過的想法,林平春知道江家對他們有大恩情,他現在的一切都是江家給予的,作為回報,他必須要娶江妩,善待她一生。一邊是守寡将他養大的親娘,一邊是對他們母子有大恩的江家,林平春夾在這兩者之間左右為難,也因此将婚約一直拖到現在。可這會兒江伯父都已經開口了,林平春還是決定回家後就和娘親商量請媒婆上門說親的事。“你有這心就好。”林平春的承諾讓江保宗心情大好,他就知道他教養大的孩子是個知恩圖報的。隻是這會兒心頭的大石還沒落下,江保宗不知道徐林氏的态度,對方真的能夠心無芥蒂的接受他的女兒嗎?——“姑母,這是我親手做的泡菜,脆爽可口,那些酒館飯莊都很喜歡,聽娘親說表哥念書辛苦,特地拿了兩壇過來,這泡菜啊,最是開胃了。”林家,一個十四五歲模樣嬌俏的小姑娘正坐在林徐氏身旁,抱着她的手臂親昵歪纏。“你啊,心裡就記挂着我和你表哥,大老遠的還送泡菜過來。”或許是年紀輕輕就當了寡婦的緣故,林徐氏的脾氣并不好,常年闆着臉,就好像别人欠了她兩吊錢似的,她的顴骨高凸,臉上兩道深刻的法令紋,看上去就不好相處。隻是此刻林徐氏顯然心情大好,笑靥如花,臉上的皺紋都舒展了不少。這會兒抱着她的小姑娘名叫徐寶珠,她雖然喊林徐氏一聲姑母,但嚴格說起來,兩家的關系已經比較遠了。林徐氏的父親和徐寶珠的爺爺是堂兄弟,到林徐氏和徐寶珠的父親這一輩,已經沒什麼交往,隻是同住一個村子,還是同宗,逢年過節以及辦喜事的時候會互相邀請罷了。林徐氏和徐寶珠的交好純屬意外,有一次林徐氏去山腳下給兒子采摘鮮嫩的野菜,意外摔傷了腳,被上山采蘑菇的徐寶珠救下,兩人一見如故,從此交往也變得頻繁起來。徐寶珠是林徐氏的娘家人,模樣脾氣都讨林徐氏的喜歡,加上林徐氏身為寡婦不能頻繁出門,而徐寶珠願意主動上門陪她聊天的緣故,一段時間下來,林徐氏早已将徐寶珠當作女兒看待。“好吃,咱們寶珠真是一個心靈手巧的好姑娘,誰家要是能娶到你,可就有福氣了。”林徐氏嘗了一口徐寶珠帶來的泡菜,立馬被那清脆酸辣的味道征服,她這個遠方侄女還真有本事,之前琢磨出了一種叫做豆腐乳的東西讓家裡大賺一筆,現在又研究出這個叫做泡菜的東西,想來她堂兄一家又要賺的盆滿缽滿了。隻可惜這麼聰慧的姑娘不是她家的,林徐氏惋惜地看了眼乖巧的侄女,如果她家有這樣一個金娃娃,何至于看江家人的臉色,委屈自己的平春娶那樣一個傻子呢。等等,為什麼金娃娃不能是她家的呢?林徐氏心中一動,仔細端詳了一番她這好侄女的外貌。雖然隻是十三歲的年紀,可徐寶珠已經出落地亭亭玉立,胸挺腚圓,一看就是生兒子的好身段,對方的出生雖然配不上她的讀書人兒子,可勝在身體健康,頭腦聰慧,而且還是她娘家姑娘,這樣一個閨女,也勉強配得上她的兒子。反正再怎麼樣也比江家那個傻子好!林徐氏的心中燒起一把火,握着徐寶珠的手越看越喜歡。而徐寶珠裝作看不懂林徐氏的表情,隻是羞澀地低下頭,眼底閃過一絲精光。她是半年前穿越到這具身體裡的,萬萬沒想到,這具身體的遠方表哥居然就是曆史上赫赫有名的癡情探花林平春。徐寶珠穿越前隻是一個普通高中生,在年少慕艾的時光裡,念過許多林平春寫給亡妻的傳世之作,将他視為自己的偶像。在曆史流傳下來的故事中,林平春的亡妻是他恩師的女兒,自幼患有腦疾,也就是後世的癡呆,可林平春依舊對妻子不離不棄,在考中秀才功名後就與妻子成婚,即便妻子過門八年不曾懷孕,也沒有納二色。隻可惜林平春的妻子是個沒福氣的,在林平春進京趕考的時候病重,等林平春考中探花的消息傳來時,就撒手人寰了,林平春得知消息悲恸大哭,為此還寫下了一首流傳千古的告妻書,讓後人對這段感情無比唏噓。亡妻死後,林平春不肯再娶,讓另一個女人取代妻子的地位,隻是迫于母親的壓力納了一個小妾傳承香火,他的餘生寫的詩詞多數還是有關于亡妻的,更讓人感懷他的癡情。徐寶珠沒想到自己居然成了林平春的表妹,能夠近距離的看到自己的偶像,圍觀這一段傳唱千年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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