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好嗎?”“他死了。”諸今盡捏緊相冊,肌肉繃緊。“去年死的。12月8号早上4點走的。”“嗯。”12月8号……是那年冬天,上海下初雪的日子。“他反複關照我,别告訴你他的情況,就怕你一直記得他,為他傷心。”“我明白。”諸今盡顫抖着拿起他的筆記本,想打開,又不敢,隻問,“怎麼死的?”“哦……”坐直身子,試着讓自己叙述的語調顯得極為平常,“他的阿茲海默症發展到了中晚期,很少有清醒的時候了,有一次他跑出療養院,一個人在雨裡走,走了十幾公裡,最後在高速公路上被人攔了下來,送回去之後就病了,具體的我也不清楚,看不太懂英文。應該是死于并發症吧。”“他一個人跑出去做什麼?!”“他說要找一個人,和他告别。”諸今盡不響。“宇欽其實一直記得你。”苦笑一聲,對他講,“他糊塗的時候就反複看你給他錄的視頻,逢人就說,這是他在中國的愛人。”“是在這個u盤裡麼?”諸今盡又拿起一個磨損得很嚴重的u盤。“是。”“他、他……”諸今盡吸了吸鼻子,做了個深呼吸,問,“他走之前有說什麼話麼?”“他腦子都萎縮啦,最後已經沒有說話的能力了。”“明白了。”“他死了以後我也不知道這些東西都該交給誰,想想還是讓他們寄到中國來,我給你得了。”“方宇欽的屍體呢?入葬了麼?”一下子被問住了,過了一會兒,她聳聳肩,滿不在乎地回答:“不知道,沒仔細問。宇欽他本人應該也不在意吧。”“也是。”“沒事的話我先走了啊。”拿起外套,顯然不怎麼擅長與人寒暄,交代完就要離開。諸今盡叫住她:“咱們加個聯系方式呗。”“宇欽不讓我加你。”“為什麼?”“他怕你會觸景傷情,走不出來。”淡淡地講,“他非常愛你。”“那你把這些留給我,不怕我觸景傷情了麼?”“因為我也愛他。我希望能有人和我一起記得他。”姑娘說完,招呼也不打就走得沒影了。諸今盡面對這一桌子的材料,就像面對着一桌舊時光,記憶在這一瞬間紛至沓來,他想起方宇欽曾經跟他講過,愛一個人是很好的事情,你會全心全意為他做任何事情,包括離開他。如果擁有這樣的愛,你就不會受到愛情帶來傷害。諸今盡到這時候都不曉得他是不是對的。“你總是那麼固執。”他拿起那張他抱着貓咪的照片看,照片裡沒有什麼人,雲大朵低垂在他身後,綿延不絕,身後是綠松石般的海。諸今盡拿起手機與照片比對,手機屏保是方宇欽那年在公司陽台上看下雪,自己偷拍的那張。五年過去,他想到方宇欽這個人,已不覺得難受,隻會因為記憶裡的那個笑容而不自覺地微笑起來。他幫助自己所愛之人離開他厭惡的地方,度過了人生中最好的歲月,還有什麼是比成全一個早已社會性自殺之人還要功德圓滿的事情呢?聚散的意義因為那場沒有來得及的告别而消解,任何事都可能發生。曾經有人跟他說,如果沒有道别的話,死者就會在死後變成其他什麼樣子回到自己身邊。不,他不願意!諸今盡認為自己年輕,将來定能找到與自己相依偎的人,此刻,他隻希望方宇欽可以說到做到,去變成那道無拘無束的浪,以離開地表的決心一躍而起,帶着他的苦難、背叛、罪惡與純真之火,帶着所有人的苦難、背叛、罪惡與純真之火,轟鳴着,向永恒的盡頭出發。這将是他——這位唯一幸存者對往昔的最終勝利。(完)作者有話說:之前寫小說其實一直不怎麼會用故事來呈現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隻會暴力輸出,所幸這篇寫完後終于有些開竅;此外,我還因為懼怕讀者流失,總流露出一些獻媚的姿态來,瞻前顧後,兩頭讨好。這個故事寫完,我終于沒有再作什麼谄媚之言了,這種和解是何等的爽快!我今後可能會寫些瘋狂的故事,也會做點嚴肅的文章,或許還要寫點自己覺得像樣的小說來,但無論如何,每一篇都将、也必将完全屬于我。壓抑也好,造作也罷,世界毀滅,結局崩潰,一切與我無關,因為我是賢三,也隻是賢三。屆時,我唯一的懼怕隻有手裡那支拙劣的筆,“從此永遠不置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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