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書很一般,但我也有個技能,我兩隻手都能寫字而且寫得一樣好,甚至可以同時寫,我爹說由此可見我并不是一個笨蛋。我難得聽他評價别人不是笨蛋,在他眼裡,隻要是人都基本是笨蛋,我是個例外。或許不是因為我有多聰明,可能隻因為——我是他閨女。瑣瑣碎碎說了這麼許多,可見我講故事的本事也是不行的。在這點上,我完全沒有從我爹娘那裡獲得繼承。我家裡有許多書,我從小在書堆裡打滾,也不覺得硌得慌。因為我爹是個不愛出門的家夥,他看完書就丢地上,常常都是丢了一地,然後坐在地上一邊看書一邊還要看顧我。那時我大約兩三歲,熱衷在蔺草席上爬行,我爹總怕我不小心爬出去,故而在我腰間拴了根繩子,将我當阿貓阿狗一樣,隻要爬遠了就拽一拽,讓我回頭。小時候我同我爹在一塊兒的時間遠大于我娘。我娘是個大忙人,是江浙書業内舉足輕重的人物,每日在外忙到很晚才能歸家。相比之下,我爹大多數時候卻都在家中。他有看不完的書,做不完的學問,隻要一盞燈,一張矮桌,無數筆墨紙張與書籍,他就好像能一輩子不出門。我想我爹大概是閉門造車的典範,不過他似乎也沒有才盡的那一日。若非要用一個比喻,我想他自己大概就是一盞一直亮着的燈。我喜歡那盞燈亮着的模樣,當然,我娘也一定是喜歡的。三歲到十三歲,這十年間,一到傍晚,我便經常與我爹一起坐在中堂門口架高的走廊裡等我娘回來。通常我們隻點一盞燈,如此,我娘一眼就能看到我們。我想,辛苦一整日,歸家能看到這樣一盞燈,和燈下坐着的人,心頭也會暖和起來的。我十三歲的時候便開始琢磨,這世上為何會有我的存在。事實上我娘原本是不打算生我的,她似乎并不需要一個孩子來延續她的血脈,我爹亦是如此。當年兩個愛慘了的人,好像彼此都已經成為另一個對方,又何必多添一個我來打攪他們的生活呢?或許是怕将來年紀大了孤單?但我不可能守着他們終老。再後來我想,很多事是沒必要去琢磨的。那些年歲,我們春日在大槐樹下野餐,夏天赤腳在走廊裡吃冰鎮梅子,秋天去靈隐寺看紅葉,冬日裡在西湖邊賞雪煮茶。我在杭州這座潮濕的城市裡有聲有色地長大,它承載了我所有關于童年的記憶,現在想起來,好像清晰如昨日。而我已離開杭州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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