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的夜晚非常熱鬧,這座城市已經基本完成了路燈的更叠,家家戶戶都用上了燈泡,有錢人家也可以接通電話,在細狗、石頭他們眼中這座城市顯得相當摩登,可林肆卻對這些東西興趣缺缺。
經過了第一晚充足的睡眠,第二天大家都起得很早,盧錫安帶着他們先去吃了一頓意大利美食緊,接着繞着曼哈頓區,穿梭在熱鬧的街道之上。
他們還去參觀了沒有修建完全的中央公園,連接兩側的大橋,以及由黑手黨經營的地下賭場、歌舞俱樂部等。
林肆和肆久堂衆人看了一場百老彙的舞女表演,細狗這家夥非常不争氣的流下了鼻血。
他的這一行為遭到了石頭、胖子等人的無情嘲笑,相信在回到舊金山後還會把他的這一事迹傳遍肆久堂,成為笑柄。
看完了歌舞表演,林肆等人走在寬闊的大街上,看着來往忙碌的人群心生感慨。
可就在這時,林肆的注意力卻被一個在路邊兜售商品的年輕人吸引。
那年輕人看起來二十出頭,手上拿着一罐黑不拉叽的飲品,正在向路人推銷,并慫恿他們喝上一口,可路人看到那漆黑的液體本能就有些排斥,甚至有些害怕,全部揮手婉拒。
林肆眼睛一亮,急忙走了過去道:“這是什麼飲品?我可以嘗嘗嗎?”
四處碰壁的年輕人沒想到會有人主動想嘗他的飲料,開心的點頭道:“可以,當然可以!我就是在這裡尋求免費試喝的,您嘗嘗,它的味道很獨特,絕對是您以前從來沒有嘗試過的。”
林肆接過對方遞過來的小杯子,一口喝下,咂巴着嘴,可心中卻已經在興奮的大吼。
可樂,這是可樂!尼瑪,真的被他遇到了!這玩意兒除了他肆久堂别人都不能擁有,必須成為他們的産業!
看到林肆的表情變了又變,那年輕人有點緊張的問道:“怎麼先生?它的味道不合您的口味嗎?”
林肆搖搖頭,又喝了一大口,咂巴着嘴道:“不,正好相反,它非常合我的口味,隻不過我覺得它能夠變得更好喝。”
此時的可樂與林肆之前喝到的味道還是有一些變化的,他非常感興趣的問道:“請問如何稱呼?你這種飲料又叫什麼名字?”
那男子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道:“我叫芬奇先生,說實話這種飲料我還沒有想好名字,隻是在一次偶然的實驗中調配出了這種神奇的味道,我覺得我想叫它泡泡水。”
“泡泡水?”
林肆聽的一愣,在他的印象裡可樂似乎沒有這個名字,而這個芬奇也不知從哪冒出來的,不過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面前飲料的專利必須握在他們肆久堂的手裡。
林肆想到這兒對身邊人使了個眼色,細狗、石頭他們幾個裝作挑選飲料試喝,實則将那叫芬奇的年輕人圍在了人群中央。
“那個先生,你們離我太近了。”
這年輕人察覺到氣氛有些不對,而這時卻見林肆靠的他很近,在他耳旁輕聲說:“别怕,我隻是想投資你的這個項目,我叫小醜林,來自舊金山肆久堂,你或許沒聽說過我們的名字,但很快我們就會在紐約成為家喻戶曉的存在。”
那年輕人聽到肆久堂這個名字後眼睛明顯一亮,急忙回道:“不先生,我聽說過肆久堂,太有名了,我非常喜歡你們生産的馬丁靴和牛仔褲,好看又耐穿,還有牛仔牌亮煙、雪茄,你們的貨物在紐約非常受追捧,怎麼可能沒聽過?”
“既然聽過那就更好辦了,芬奇,我想跟你商量投資你的項目,但我還會想辦法改進你飲料的味道,不過後續它的專利權将會獨屬于我們肆久堂,你仍保有署名權和一部分股份,相信我,這會讓你一夜之間成為百萬富翁。”
那叫芬奇的年輕人眼睛一亮,嘴角動了動,但卻抱歉的笑了笑道:“先生,非常感謝您的喜愛,可是泡泡水我對它很有信心,我想要保留它的專利權,而且我也有信心能夠找到投資者,出讓專利是絕對做不到的,很抱歉,我現在要離開了。”
芬奇說完側着身子擠到了人群外側,拿起剩下的飲料,對林肆抱歉一笑,轉身就鑽進了小巷裡。
“肆爺,他怎麼跑了?如此不知好歹,要不要我們追上去?”
細狗幾人剛想追,卻被林肆叫住。
“這裡是大街,光天化日你們想做什麼?派機靈點的兄弟跟着,找到他的落腳點,時刻關注他有沒有與其他人接觸,我不希望在我們擁有這飲料專利權之前被别人截胡,任何人都不行。”
林肆對于可樂是在必得,他會不惜一切手段達成自己的目的。
匆匆逃離的芬奇一直有注視背後,在他确保沒有本人跟蹤後,這才鑽進一棟公寓樓中。
“親愛的你今天怎麼這麼早就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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