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十來秒時間,她腦子裡就想到這個孩子以後孤零零被人欺負的模樣,雖然現在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模式已經相當發達,但電視上仍然不少見這些地方的困境和生存在那裡的兒童遭遇到的一些傷害。
清媽想想小笨孩也在那裡,也受到這種待遇,就感覺心裡頭不太痛快。
她請求道:“這幾天跟這孩子也處出感情來了,能不能給我們兩天時間,讓我好好帶小孩去玩一下,這孩子挺可憐的。”
警察同意了。
清媽心不在焉騎着自行車回去了,腦子裡一直想着這事兒,情感和理智不斷地拉扯着,她知道以自家的條件是斷然沒法養一個小孩的。
她和老伴就清淺一個女兒,清淺還這麼年輕,未婚未育,如果家裡多了個小孩,以後哪有未婚優秀的男孩子敢要她?人家說不定還會誤會,以為是清淺的私生女,到時候壞了女兒的名聲,也造成了拖累。
就算他老兩口收養着,不給清淺扯上關系。
但仔細想想,她和老伴年紀都不小了,這麼大的時候收養一個孩子,以後要是撒手人寰了,不也得丢手給清淺,拖累女兒?
怎麼看她家都不适合多養一個孩子。
清媽轉道去了趟菜市場,買了好些魚啊肉的,準備做頓好的,讓小乖乖吃好喝好,但回了家心塞地想起,小笨孩還不能吃太多正經食物,她現在隻到了喝奶不會吐的地步。
打開家裡門,老伴正戴着老花鏡在看新聞,邊上小笨孩坐在沙發上玩自己的腳趾,她也盯着新聞看,模樣可認真,像是能看出一朵花兒來。
清媽愧疚地坐到小孩邊上,摸了摸她的小腦袋,說:“警察叔叔說找不到你的爸爸媽媽,要把你放到福利院去,寶寶你怕不怕?”
小孩開始沒反應,清媽已經習慣了,下意識繼續說:“寶寶你的爸爸媽媽是誰?想得起來嗎?”
團子歪了歪腦袋,捧起自己的小牌牌,指着小牌牌上的字給清媽看,然後點點小腦袋。
她有八八的!
清媽沒太看懂小孩的意思,但好不容易小孩願意把小牌牌給她看了,她連忙找了眼鏡戴上湊過去看。
小牌牌已經很舊了,至少有些年頭的樣子,應該比小孩的年頭還久,上面的字有些被風化模糊了,清媽費勁地看,才看到幾個刻着的隽秀字體。
“她很乖,不咬人。”
下面還有一行:“請不要傷害她……”
清媽莫名眼睛給看紅了,想想又覺得哭笑不得,給小孩的飾品是一塊牌牌也就罷了,怎麼不寫聯系方式,光寫了個這麼無厘頭的話?
孩子又不是小貓小狗咋會咬人?這不是純屬廢話?
後面那句不要傷害她倒是實在,可是如果小孩走丢了遇上壞人,該傷害的壞人也不會手軟。
她再次感慨小孩父母的不靠譜。
隻是從這塊牌子上隐約感覺小孩還真不一定是被父母遺棄的,說不定是被人販子拐走,自己跑了出來。
她愛憐地摸摸小孩腦袋。
等晚上小孩睡着了,她把老伴叫出來,将警察那邊說的話和自己的推測都說了說。
“現在咋辦?把她還回去,送給警察,讓警察把她送到孤兒院?”
清爸歎了口氣,“不然呢?你也知道我們家什麼情況,我和你這些年隻攢下這麼套老舊房子,還是單位早些年分配的,其他的都給女兒攢起來了,想讓她以後嫁人體面一點,能養得了孩子?”
“她還小養一段時間是沒事,要是認在自家裡,不是成了女兒的拖累?清淺還這麼年輕,甭管是給她當女兒還是當妹妹,外人都會把這個孩子當成她的拖油瓶,我們這不是給女兒找事?”
這些清媽都懂,她自己也想過一遍了。
隻是情感上還是過不去,老伴心硬一些,再喜歡小孩總不能越過自己的女兒?
給自家造成麻煩就不是收養的本願了。
最終兩口子商量後決定這兩天帶小孩好好玩玩,待她好些,然後再抱去給警察,送去福利院也沒事,他們回頭找警察打聽一下,每個月都去看看這個孩子,以後要是這孩子遇上什麼,他們能搭把手就搭把手,這已經是他們能做到的極緻了。
不過哪怕如此,這一晚上,夫妻倆還是失眠了。
第二天,她大姨又打來電話,說家裡人家送了些土特産和補品,讓他們夫妻倆去拎回來。
清淺大姨家是做生意的,有些人脈和家底,為人也和善大方,一有好東西就喊清媽過去拿點回來。
但家裡有小孩走不開,清媽隻好把小團子稍微打扮了下,也抱去大姨家做客。
第12章我在找我的小喪屍12
清淺大姨已經快六十歲了,保養得好,看着像個四十多歲的富态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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