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父親的失蹤,她幾乎沒有體會過挫折,直到遇見那個幽靈一般的男人。
盡管他像父親那樣保護她,卻從不親近她,對她若即若離,如同一片神秘、冰冷而又漆黑的濃霧,替她抵擋住危險的同時,也禁止她繼續前進,仿佛霧裡有一條陰冷的、瘋狂的、饑渴的毒蛇,再前進一步,就會将她從頭到腳吞沒。
她其實知道,他很危險,極有可能是一個不正派的人。
他的雙手可能沾滿血腥,他的過去可能是一幅鮮血淋淋的繪卷,上面擠滿了累累的屍骨,爬滿了虱子、白蛆和綠頭蒼蠅。
但她願意冒險接近他,喜歡上他。她有這樣的勇氣。這是她的優勢,隻有從小浸泡在蜜罐裡,從未經曆過不幸與慘苦的人,才有這樣熾熱的勇氣。
他卻在一吻之後,一言不發地消失在了她的面前。
她快被這個人氣瘋了,必須找點事來轉移注意力,男演員也好,E先生也罷,她不能一個人待在屋子裡,否則一定會砸碎什麼。她才不要為了一個連長相都不知道的人失态至此。
打定了主意,莉齊抹掉眼淚,昂起頭,神色平靜地走進了衣帽間。她要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觀看歌劇,讓那個喜歡裝幽靈的人遭瘟去吧。
莉齊脫下晨衣,用腳踢到一邊,本想套上裙撐,想了想,又把裙撐丢到一邊。
她有一套從來沒有穿過的衣服,那是一套綠色塔夫綢褲裝,上衣是淡綠色的襯衫,領子打了繁複的褶皺,下半身是一條蒼綠色的喇叭長褲。
自從知道瑪麗·沃克⑴的事迹後,她就找裁縫定做了一套褲裝,卻一直沒有勇氣穿上它。
是的,她也有不敢做的事情,因為即便是最端莊的女人,見到穿褲子的女人也會大聲尖叫,仿佛見到了可怖的魔鬼,警察也會以“有傷風化”的罪名逮捕她們。
可現在,她忽然有了穿上它的勇氣。
她想知道,當她穿着褲子,昂首挺胸地出現在整個上流社會的面前時,他是否會因為自己的膽小鬼行為而感到羞愧——僅僅因為一個吻,就在黑暗中藏了那麼久,遲遲不敢面對她。
“我為什麼要去管他想什麼呢?”她轉念一想,唇邊露出了以前那種叛逆而生氣勃勃的微笑,“讓他下地獄去吧!就算他不後悔,也不羞愧,我也要這樣穿,因為我早就想這麼穿了。”
作者有話說:
注釋⑴:瑪麗·沃克曾因為不穿裙子而穿褲子,而被警察逮捕,平時還經常有女人歇斯底裡地尖叫和唾棄她。以至于後來美國國會不得不通過了一項專門的法規,賦予她合法穿褲子的權利。(出自宋燕著:《新聞抄襲曆史》)
第15章Chapter15
◎E先生◎
莉齊第一次外穿褲子,說不緊張是假的。
她最離經叛道的時候,也沒有這麼穿過。長久以來,她兩條腿都被内褲、襯裙、裙撐和裙擺層層圍住,就像嚴防死守的軍-事基地一般。
褲子令她感到不安——女人的褲子原本一絲都不能漏,鞋子更是隻能露出兩英寸,并且僅限于坐下的時候,她卻毫無遮掩地暴露在外。像任何一個普通姑娘那樣,她不可避免地感到了難為情。
但既然瑪麗·沃克能做到,她也可以。
莉齊不停催眠自己,終于敢望向穿衣鏡,本以為會看見一個不男不女的小醜,沒想到身姿遠比穿裙子時動人。
她戴上飾有黃鹂和白鹭羽毛的寬邊垂檐帽,在下巴系上綠綢帽帶,對着鏡子轉了一圈,長而華美的鳥羽垂落在她的額前,她看上去就像一隻随時準備啄人的孔雀那樣冷豔又神氣。
見自己這麼漂亮,莉齊立刻把心中那點兒猶豫撇在了腦後。
她越看越喜歡這身打扮。男人真不像話,什麼好東西都往自己的口袋裡塞,也不管是否裝得下。
香煙是他們的,烈酒是他們的,大聲說話的權利是他們的,賭得傾家蕩産的權利也是他們的。就連褲子,也隻有他們能穿在外面。該死,這麼貪婪,也不怕遭報應。
當然,他們給出的理由是,他們之所以享有這麼多權利,是因為要保護女人。但莉齊感覺,她自己也能保護自己——要不是她騎馬和開槍的技法不夠娴熟,那天她本可以不靠幽靈,自己解決劫匪的。
是的,穿褲子不是一件羞恥的事情。假如真的有傷風化,男人也不該穿褲子才對。她不僅要穿,而且不能為此感到羞恥。
不過出門前,莉齊還是披上了一件長及腳踝的綠綢鬥篷,擋住了褲子——她怕還沒抵達歌劇院,就被警察逮捕了。
想到那些上流人看見她穿褲子,會露出怎樣震驚的表情。莉齊露出兩個狡黠的酒窩,迫不及待地鑽進了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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