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先明:“我去!可是怎麼去?”“你又不能飛,當然是我們姐妹提着籠子去。”“不行!這太丢妖了!”“你怕丢妖,裝成普通孔雀呗,誰還認得你?”雀先明心想,有道理,我吃這麼圓,誰還認得我?胡肆不去,這兩個柔弱美人如何是我對手,那時我設法掙脫鎖鍊,重獲妖力,搶下驚鴻鏡,以神器之威誅殺靈山大王,豈不快哉?等我成為妖王,打敗胡肆,就讓他把真正的小圓還給我。孔雀妖吃飽喝足,展望前景,重新打起精神。……與雀先明的躊躇滿志相反,孟雪裡此時雙腿發軟,後臀隐隐作痛。他忐忑道:“我開個玩笑,怎麼可能真讓你扮我侍寵呢?”霁霄微笑,撫摸他後頸,以示諒解。錢譽之酸酸地想,劍尊這種罵哭道侶的人,也配有道侶?不過是天道氣運之子,白撿個孟雪裡真心喜歡他。我也不比霁霄差多少,隻是運氣沒他好。恰逢大管事進來禀告:“錢真人,兩位暗行管事到了,您見嗎?”錢譽之大喜:“來的正好,談正事去。”早點談完,早點送走這對道侶,如果霁霄再問一句“你很懂嗎”,錢譽之恐怕要氣到吐血。“暗行”之所以為暗行,一切生意往來都在暗處。錢譽之秉燭帶路,走過地下密道:“請柬是我暗行管事帶來的,妖界暗行由半妖經營,半妖們性情古怪,你倆……”他突然不說了,“我倒忘了,孟長老原本是妖。與妖打交道,自然不成問題。”人與妖結合,有悖自然天道,半妖數量稀少,不被人、妖兩界接納。孟雪裡其實沒見過半妖,卻想在道侶面前逞能:“沒錯!我可以!”地下密室燭火幽微,燭火映在石壁上,投照出一尊巨大陰影。孟雪裡心道,不知這是什麼妖?作者有話要說:看了評論區幾棟争議話題樓。有讀者不想看沒有雙主角出現的章節,建議我題目标注一下,方便讀者避雷。我從讀者的角度,非常理解這種想法,讀者當然有權看自己不喜歡的部分。但是從作者的角度,我沒有辦法做到。雖然看起來,這是一件順手而為的小事,無非是章節标題上多寫一行字。這兩章關于胡肆雀先明的戲份,是全文劇情的一部分,暗示“因果”。在下一個副本,萬妖大會中,朋友敵人一起相聚,新仇舊恨一起了斷,不寫的話,讀者會産生疑問“為什麼孔雀出現在萬妖大會?”“胡肆的動機是什麼?”等等。不僅如此,還有一些反派戲份大家都不想看,但出于文章完整性,我還是會寫。如果這次标注了,以後還會有“我雷感情戲,隻想看他們升級打怪,作者能标出來嗎?”“我雷升級打怪,不撒糖的章節我不看,作者能标出來嗎?”“我雷霁霄,隻想看孟貂,标一下不麻煩吧”諸如此類的問題。進而引起新矛盾:“作者為什麼不标我的雷點,難道其他人的雷點比我重要嗎?”真不是不尊重大家的閱讀體驗,但“标注避雷”這個問題實在糾結。我能想到比較簡單的處理辦法,是單章多寫一點劇情,也就是進度條往後拉,保證每一章都有主角戲份出現,大家看這樣行嗎?看文寫文是開心事,都不要吵架生氣啦。如果看文不開心,不如棄文,大家好聚好散。靈山大王石壁上黑影高大,身形接近九尺,頭戴鬥笠。孟雪裡對霁霄傳音道:“八成是豺狼虎豹之流,性格兇殘,你别怕,且看本妖王……”話音未落,三人轉入密室,隻見長桌盡頭,一位孩童藏在鬥笠下,抱着燭台端詳。高大陰影,不過是光影角度造成的。孟雪裡有點沒面子,差點脫口而出一句問候“小朋友,你家大人呢”。錢譽之率先坐下,開門見山地介紹道:“這位是寒山長老孟雪裡,這位是他大弟子肖停雲。他們二人将代替我,前去參加萬妖大會。”孩童放下燭台,細聲細氣地招呼:“你們好。我是阮灰。妖界暗行副管事。”孟雪裡覺得錢譽之故意逗他,傳音質問:“這哪裡性情古怪?”錢譽之回道:“你以後就知道了。”鬥笠中傳來另一道聲音:“我是碧遊。妖界暗行大管事。”孟雪裡稍驚,隻見孩童取下碩大鬥笠,一對灰毛兔耳豎起來,他随手扒拉長耳朵,抱出一隻翠鳥。翠鳥再次開口,散漫道:“最近懶得化形,失禮失禮。”孟雪裡:“沒、沒關系,辛苦兩位管事了。”一隻小兔子,帶着一隻小翠鳥,冒着巨大風險往來人、妖兩界跑生意。“亨通聚源”沉重的暗行擔子,居然落在它們稚嫩的肩膀上,孟雪裡有種剝削童工的負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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