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之畔,一男子騎行未懸号牌之共享電車,忽遇交警攔截,責其“無牌不得馳騁于道”,并拟罰以金。男子愕然,質之曰:“既禁無牌行駛,何以容其市售?”此事迅即傳遍網絡,衆議紛纭。
追溯其源,共享電車以其便捷經濟,頗受百姓青睐。然在廣州,此等車輛卻成尴尬之景。廣州市府以道路承載、秩序管理為由,明令不倡共享電車之發展。據官方函告,截至季春之末,電動自行車上牌者僅三百餘萬輛,而實有之數或逾五百萬,已使道路不堪重負,故共享電車之增設,實難容也。然尴尬之處在于,法令雖嚴,監管尚缺。國與地皆未立專項之法以治之,廣州亦僅能以既有之法,行清理整頓之責。街巷之間,共享電車多未懸牌,依律不得行于道,故交警執法,屢見罰單。記者遍訪各區交管,皆言無牌共享電車乃非法上路,必嚴懲不貸。海珠區交通局更言,此類車輛多為非法投放,隐患重重,一經發現,即聯袂公安、城管,共為清除。四月間,已有一役,暫扣無牌電車數百,并約談相關企業。有品牌商聞訊,或言已撤出廣州,或雲正逐步上牌,勸民衆擇有牌之車以行。更有甚者,某品牌竟言可為用戶報銷罰金,稱若因牌照之故受罰,可憑單據求償。此舉雖顯人情,然法度何存?律師邢鑫聞此,謂之曰:“法者,規矩也。電車必懸牌而後行,此律之明文。運營商當保其服務合法,若非法投放營運,責難逃矣。而消費者亦應審慎,查車之牌照,然百姓之識有限,難以盡察非法之态。故執法之時,或可寬以待民,如‘首違免罰’,以示教化之仁。”
此故事,以古文言之,意在警醒世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行車之道,安全第一;共享之便,亦須守法。
喜歡流火集請大家收藏:()流火集
請勿開啟浏覽器閱讀模式,否則将導緻章節内容缺失及無法閱讀下一章。
相鄰推薦:我在娛樂圈當對照組[古穿今] 神話起源 愛在應許星光時 帶着三國系統穿越五代十國 夫郎家的贅婿首輔+番外 (鬥羅同人)鬥羅之幻舞玲珑 半島:惡性成員回來了! 少主,你又被虐了? 還沒離婚 心聚 折嬌 鮮肉那不識好歹的後媽 藏嬌(穿書) 這輩子不玩攻略遊戲了 隔壁小王(全息) 與糙漢的二三事 (紅樓同人)清穿之鹹魚良妾[紅樓] 清穿之土著不好惹 錯撩豪門大佬後我翻車了 全民轉職:我為劍客,一劍破九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