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2003室的争吵聲就響徹了整個樓層,吵到深夜。最後,以周老師搬起那台假電視丢下陽台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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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室搬走了。
夫婦倆離了婚,房子轉賣了,各自回各自的老家。他們倆都是縣城人,從大學開始,不斷試着在這座一線城市站穩腳跟,眼看下一代可以穩穩紮住,卻發現是幻夢一場。
楚先生下樓買晚飯,路過104,發現房門開着,燈亮着,女人帶着搬家工,從裡面搬出自己的東西。男人前天搬走的,她再搬走,這裡就空了。
她看他走過去,用極哀怨的眼神盯着他,看的楚先生背後發毛。
楚先生買東西回來,104室空了,燈關着,門開着。裡面窗簾撤了,月光幽幽從窗外落進來。
屋子裡還堆着許多原主人不要的東西,比如書和雜志。他走進去,在一堆書裡面,看見了自己的那本書。
楚先生翻開它。這本書很舊,顯然,這家的孩子在生前一遍一遍翻看過它。
在流浪狗“吉姆”蘇醒、和主角重逢的那一頁,有用紅筆重重寫下的稚嫩語句。
“等大白醒過來,我就和大白一起遠走高飛,再也不回來。”
雖然叫大白,但104原來養的那隻狗隻是一隻很小很小的博美。
104室的孩子,過的是不太開心的。
左鄰右舍有時候會在晚飯後做作業的時間,聽見104傳來的怒罵聲。孩子的爸爸有一支細鋼鞭,他拿着它盯孩子做作業。
他們付出一切才留在這座城市,孩子承擔了所有的希望。他們一生的希望,祖輩一生的希望,都要靠這個孩子來實現,永遠留在這座燈紅酒綠的大都會裡。
有時鄰居會聽見很清晰的暴怒聲:爸爸媽媽付出了多少代價才讓你能進那所學校?!你分心?你粗心到漏了題沒填?!你怎麼不把腦子丢了?!
“是不是那條狗讓你分心的?當初養狗時候怎麼說的?你考好了才給你養狗,養了就不許再分心了——要是那條狗讓你分心,那幹脆就不要那條狗!”
有男人摔門出去的聲音,孩子的哭聲,女人的尖叫聲……從那天之後,104室就沒有再傳出過狗叫。
楚先生拿着自己的書,來到那處院子裡。出事的地方已經被填平了,但依稀能看見新土的痕迹。
他淺淺撥開土層,把書埋了進去。
第2章【惡童】
搬到愛呀河小區1405室的小玲姑娘,搬過來的原因是,這個老小區到她的公司隻需要十五分鐘。
十五分鐘的通勤,對打工人來說是夢寐以求的天選之地,小區的房子雖然舊,但是便宜,不用合租。
小玲唯一的煩惱,是1406家的那個兒子。
她上班出門,和隔壁的孩子上學出門時間差不多,經常在樓道口撞上。那個孩子大概九歲十歲的樣子,吵鬧好動得像隻猴子,那團擠在一起的扁平五官甚至透着股猥瑣。
而且有個毛病,就是喜歡趁她不注意的時候繞到她身後,啪得把兩隻手拍在她屁股上,然後尖笑着跑開。
小玲怒喝,孩子躲到了自己母親身後——女人對小玲笑笑,然後告訴孩子“下次不可以了”。這樣輕描淡寫的輕語顯然沒有任何作用,和猴子一樣皺巴巴的男孩對小玲尖叫着“老阿姨”,飛奔下了樓道。
小玲對1406的母親很客氣。因為這是那種傳統意義上的“熱心鄰居”,劉姐年紀有些大,已經四十七歲了,也就是說,她在三十七歲的時候生下了這個孩子。
小玲搬來的第一天,劉姐熱心地過來幫忙,将那些沉重的紙箱和她一起推進去,還問小玲缺什麼日用,自己都能拿來。
光是幫忙搬家的半小時裡,小玲已經知道了,劉姐是個單身母親,許多年前老公在車間工作時候意外跌死了,她一個女人,辛苦把兒子拉扯大,遇到了無數的不容易。
劉姐:那時候也有男人追啊,還不止一個啊,在我單位門口等我,在樓道口等我……
劉姐:可我有聰聰了啊,我得守着聰聰啊。這麼多年我就一個人,沒再找其他人。
劉姐:大家都勸我,再找一個,條件也不差。但是聰聰是我三十七的時候拼了命才生下來的啊,好歹替老崔家留了個根……
……
從她喋喋不休的話語中,能隐約感覺到她那過剩的哀怨與傾訴欲。同樣的傾訴,愛呀河小區裡幾乎每個住戶都聽過,或者說,隻要你遇到劉姐,她就會抓住一切機會,把自己拉扯大兒子的功勳和你細細說一遍。
劉姐加了小玲,這位老大姐的朋友圈裡幾乎隻有一個永恒的主題,兒子。她兒子,聰聰,那張猴子一樣猥瑣的臉,在母親的舊手機以及殘酷的、帶着愛意的拍攝中透着股黑光,各種角度地拍,配上劉姐母愛溢出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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