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時候,有句話是這麼說的:夜半敲門莫去應,多半謀财又害命。
說的意思大概是: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古代,當太陽下山後,沒錢點燈油的老百姓就隻剩下睡覺這一種事能做了,在大家都在家裡睡覺的情況下,要是半夜聽到有人敲門的聲音,那來者多半是不善的。
這種不善是相對的,對于敲門人來說,他或許是有什麼不太善的事要求助才來敲門,而對于被敲門的人來說,不管門外面的人是心存不善還是确實需要幫助,自己都是被麻煩的一方,也别想過得太善了。
這句話其實有一定道理的,我認為在交通不便的古代,尤其是在那些需要經常“出差”或是被迫要經常“出差”、又或是要去追“出差”的人而不得不“出差”的人中,這句話更是被奉為圭臬。
因為在那種移動工具隻有雙腳和馬的時代,稍微遠一點的路程就往往不止一天,要是天再下點大雨或大雪,路就更難走了,甚至完全走不了了,當太陽一下山,路更是完全看不到了。
所以出差的人就隻能在野外就地躺下,或是在附近找間客棧、人家過夜,等太陽再次升起。
當然了,客棧和别人家可不是那麼容易找的,一般來說能找到一間茅草屋、小木屋,或者早已沒人沒佛的破廟就已經是燒高香了,起碼有片瓦在頭上遮着,有堵牆能靠着,有扇門能關着。
不過,即便如此,那也不能完全放下心去睡大覺,畢竟門外還是一片荒郊野嶺,保不免吸引到一些有聞到人味的野生動物,或是早已潛伏在周圍的山賊,又或是一些神神鬼鬼的東西在周圍飄蕩。
其中,最需要注意的便是敲門聲了。
前面已經說了,這荒郊野嶺的地方,最不應該出現的便是人了,而敲門聲卻是人的行為,這不免會讓先一步住在屋子裡的人先入為主地想到門外是一個和自己一樣的趕路人,于是連忙爬起來去開門……
但在這裡,在開門前先細想一層,什麼時候我們會敲門呢?
是不是去别人家裡?怎麼說也不會在回自己家的時候敲門吧,除非是忘記帶鑰匙了,即便是忘記帶鑰匙了,那也是事先知道家裡有人才會敲門吧,要是一個人住,還是先敲開鎖師傅的門比較好。
那麼,門外的人是不是就已經知道裡面有人了,所以去敲門呢?然後等着别人來開門呢?
那又是怎麼樣才知道裡面已經有人了呢?怕不是早已在房子周圍躲着,看着路人走進去了,然後半夜去敲門,等門一開,那就直接來個開門殺。
于是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去理,不發出聲音,靜靜地躲在裡面(最好是找個角落,在門後面也不錯)注意周圍的動靜,起碼還能讓局面變成敵在明我在暗,讓對方以為自己已經睡死了而放松警惕,說不定還能先下手為強。
不過,這種是當外面是人時的處理方法,要是碰到那種不是人的,那隻能自求多福了。
這句話到了現代,也有了不一樣的變式,但意思還是差不多的。
那是媽媽的媽媽說的:半夜兩點的敲門,開門後總沒好事。
在這種人手一台手機的時代,這種不打電話,還等不及到明天早上,反而半夜跑來敲門的情況,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事出反常必有妖。
但現代比古代則要好得多,隻要不開門,基本都是安全的,而且還有手機能打110呢。
叩叩叩……
二十一世紀的第二十五年的十月某一日,半夜兩點,在一個名叫萬萬福商城,但裡面卻一點商城樣子的裝修都沒有的地方裡,住着許多流浪漢。
其中,在二樓的某個角落,有一個流浪漢醒了。
他挪着搖晃的身體,往廁所的方向走去,即便是流浪漢,他在這時也表現出一點現代人的“禮節”——不在睡覺的地方附近上廁所。
他一步步走向廁所,在前進的途中,他的腳還不斷地踢到另外一些流浪漢,但這都沒能讓他的腳步停下來,直到走進廁所,當額頭撞上牆才停住了。
于是,他就走進了離牆最近的那間、也就是最後一間隔間裡了。
過了幾秒,裡面便傳出一陣噼裡啪啦、聽起來完全不成形狀的聲響,這是可以理解的,可能在睡覺前吃了一些同樣不成形狀的食物,才會發出如此不成形狀的聲音,在如炮仗般的聲音結束後,一切都安靜下來了。
過了幾秒,一切還是那樣的安靜,沒有按下沖水鍵的沖水聲。
又過了幾秒,安靜,還是安靜,沒有提起褲子的摩擦聲。
過了幾分鐘,還是什麼動靜都沒有,廁所門也一直都沒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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