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又說小人魚跟那位姑娘長得很像,都有光滑白晳的皮膚,蔚藍色的美麗大眼睛,還有玫瑰花瓣般嬌嫩的嘴唇。所以他才第一眼看到她就覺得那麼親切。
他說他不會迎娶鄰國公主,因為公主肯定長得不像他心愛的人。可是小人魚長得像那位姑娘,所以他更願意娶小人魚。
呸呸呸!這是什麼迷惑發言?
王子的話翻譯一下,就是我喜歡A,你跟A長得很像。所以我一開始就把你當成了A的替身,才對你那麼好。
公主未婚妻肯定不像A,所以你放心吧,我根本不會娶她。因為我不想,我更想娶的是你這個替身。
怎麼樣,感不感動?榮不榮幸?開不開心?
噗!除了小人魚這樣的戀愛腦,誰會樂滋滋地繼續做替身?
不甩他兩大耳刮子就算好了。替身,呵呵,還得覺得感動、榮幸、開心?真是自大到爆了。
最最惡心的是王子認出公主之後,還仍然對小人魚那麼暧昧。
作為一個成年的男人,他會不知道小人魚喜歡他?不過是裝傻罷了。
隻要裝傻,他就可以繼續享受小人魚對他的蓬勃愛意,滿足他大男人的征服心;
隻要裝傻,他就可以什麼都不付出,什麼都不需要回應;
隻要裝傻,他就不算對不起公主。畢竟他什麼都沒有想過,他隻把小人魚當做妹妹和孩子來疼愛啊。
啊,實在是太容易、太簡單了呢。大概王子是這般津津樂道地想着的吧。
最後小人魚不見了,王子急得到處找,他是真的在乎小人魚嗎?
未必見得……
他隻是覺得失去了一個深愛她的女人,心裡不痛快了吧。某些男人的劣根性,就算分手了,也覺得前女友還是屬于他的女人;
王子也不例外,就算他自始至終都沒想過娶小人魚。但他還是想一直享有她看向他崇拜、愛慕的目光,看着她為他跳舞、彈曲,做一切取悅他的事情。
依莎長長地歎了口氣。
因為這樣一個渣到爆的男人和這樣一個戀愛腦的人魚,依莎公主被定義成為大反派,實在是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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