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薄霧中,李林楊還在呼呼大睡。
史密斯五人已經悄無聲息的包圍了李林楊所謂的“易守難攻”營地--丘陵凹陷處一塊凸起的巨石上。
或許,對于野獸來說,這塊石頭有點易守難攻,但對于人類來說,這目标明顯的不能再明顯了。
“湯姆,你帶着弟弟詹姆斯去那邊,注意不要搞出響動。”望着遠處的火堆,史密斯開始指揮行動。由于薄霧的影響,他看得到火堆,也看得到巨石,卻看不清李林楊的身影。
“是的,父親。”湯姆點頭答應。湯姆是史密斯的長子,今年二十歲,比起他已經有些衰弱的父親,湯姆非常結實強壯,充滿了精力。而詹姆斯是他的三兒子,隻有十六歲,身體稍顯單薄。這兩個是白皮膚的,親兒子。另外兩個遺傳學上也是他兒子,不過黑皮膚,奴隸!
“不要莽撞開槍,盡量活捉。”史密斯叮囑詹姆斯道:“這個人身上肯定有秘密。”
“是的,父親。”
兩天時間,史密斯這個老練的獵人,足以判斷出獵物的身份了。
李林楊穿的是一雙馬丁靴,僅僅從靴子的腳印,史密斯就确定“獵物”是一個英國人---黑人幾乎不穿鞋,更不可能穿這麼高檔的,鞋底有花紋的鞋。不是黑人,穿着稍顯奇怪,但明顯是紡織品的衣服,在南非這裡,除了英國人,不可能是其他人,包括布爾人。史密斯從未見過鞋底帶花紋的布爾人。
在萊迪史密斯這樣的小地方,英國人,不僅來了,而且還徘徊了幾天。
史密斯先生是見過世面的,他也很清楚一幫英國人在金伯利發現了鑽石,發了大财。
如果說英國人來這裡,隻可能是一種人---探礦工程師。
探礦工程師意味着黃金,鑽石,财富!
當然,探礦工程師不大可能一個人。關于這一點,史密斯腦補了一下:誰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話說,史密斯有望遠鏡,怎麼就沒看明白李林楊是一個華人呢?
這年頭的望遠鏡,而且還是單筒的,根本不具備兩公裡之外看清一個人面貌的功能。
李林楊從夢中驚醒,但不是被史密斯一行驚醒的,而是“平頭妹”感覺到了危險,發出不安的低嘯。
第一反應:“野獸!”
環視一周,卻沒有任何發現,但平頭妹的反常讓李林楊非常警覺,不敢再睡,立馬收拾包裹轉移。
一刻鐘後,史密斯一家已經完成了對巨石的包圍。但一陣小風吹過,薄霧散去,巨石上已經空無一人。
“主人,他在山坡上。”一個眼尖的黑人奴隸看到了李林楊的身影。
這時候,莽撞的小詹姆斯已經開槍了。
“砰”的一聲槍響。子彈打在李林楊前方五六米處,崩裂幾塊石片。
看起來史密斯對自己的兒子還是很了解的,此前他特意囑咐小詹姆斯,不要莽撞開槍。但小詹姆斯還是沒有能控制住自己啊。
李林楊被槍聲子彈吓出一身冷汗,但,李林楊有自己的優點--他并不擅長語言,卻是一個行動派。沒有看清敵人,李林楊已經開始迅速借着山石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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