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文之所以兼職做樂手,就是為了不給家裡添負擔,雖然賺得不算少,但也得精打細算地過日子,因此在租房時除了考慮地點,就是考慮租金。
因此他立刻轉身走了回來,道:“我長租。”
作者有話要說:
注1:我之前在江城的原型城市讀本科,現在也在這邊讀研,我記得前兩年學校周邊小區的租金是單間700—800月,旁邊的城中村是600月。考研的時候在外邊租房子的時候還真的看過一個小院裡的房間,很破,而且周邊環境很亂,不安全,但是真的便宜,就200多一個月。當時想着我好歹是個一米八幾的壯漢,正兒八經練過幾年拳,亂不亂的無所畏懼,差點就準備租了。
但後來想想自己出來租房子就是為了安靜,所以隻能添錢租了周邊小區。住小區這邊最幸福的事就是離食堂和美食城都特别近,下樓就能買到飯(笑)。
第21章兩個人(2)
宋書文搬進了新院子。
年輕人的身上仿佛永遠帶着勃勃的生機,有用不完的力氣。雖然宋書文前一天演出到半夜,但第二天依然拎着行李搬了進來。
趙銘起對宋書文也好像總帶着一股子嫌棄的勁頭,在思維古闆的老人看來,大小夥子帶耳釘就是不正經,因此在宋書文搬家的時候壓根兒沒有伸手幫忙的念頭,反而一個人躲在自己的老屋裡,像是在躲瘟神一樣。
但同樣的,年輕人的加入也給這個破舊的小院帶來了生機,趙銘起能夠感受到宋書文的出現給院子裡帶來了鮮活的生命力。
因此他也沒能在屋裡躲上很久,沒過一會兒就将窗戶推開了一條縫,悄悄地看着宋書文都搬了些什麼進來。
他當然認識吉他,而且宋書文過來問房租的時候,他就見這年輕人背着吉他,自然認為年輕人是玩樂器的。但當宋書文一個人費力地拎着幾個箱子進來的時候,趙銘起也坐不住了,忍不住出來問道:
“這是什麼玩意兒?”
他的語氣帶着點譏諷,似乎想證明自己并不是對這東西産生了好奇,但偏偏他語氣裡的好奇又是掩飾不住的。
因此宋書文也保持了良好的耐心,解釋道:“這個是電吉他。”
“我知道這個是吉他,但你上次背的玩意兒跟這個長得不一樣啊。”
“上次那是木吉他。我們的樂隊玩搖滾也玩民謠。”
“這兩種,哪個好一點?”
“什麼?”
“我問,這兩種吉他,哪個好一點?”趙銘起覺得眼前的年輕人明顯沒聽明白自己的話,一字一頓地問道。
而這樣無厘頭的問題也徹底問住了宋書文,他練了挺長時間的樂器,也沒少出去演出,無論是電吉他還是木吉他都玩的很溜,但從來沒想到有人會問這麼一個問題。
但面對一個上了年紀的老人家,宋書文也隻能勉強回答道:“這……沒什麼好不好的,主要是看哪種風格合适就用那種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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