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天啊,太好吃了,”金陽毫不停歇的将肉塊往嘴裡狂塞,那一塊一塊油膩膩的紅燒肉就這樣消失在方孟的眼前,令他有些心驚肉跳,心想就金陽這樣吃下去,該不會患上心血管疾病吧。
“沒想到阿孟你還有這一手,怎麼不早些時日拿出來,以前我吃的都是些什麼豬食。”
方孟懶得理他,轉而對張嬸道:“張嬸,等會還要麻煩你再去買一些豬肉回來,我爹晚上還要吃呢。”
“好的少爺,”張嬸一臉笑容,這一盆紅燒肉是她在方孟的指點下的成果。
她嘗了幾塊,味道竟然與少爺昨日所做的相差無幾。
這讓她非常的高興。
她是高興了,方孟卻差點抑郁。
果然每個人都有自己所擅長的領域,這張嬸平時不顯山不露水,看起來就是一個普通淳樸的大嬸,沒想到在做飯這方面,竟然有如此之高的天分。
聽老爹說,蘇靜舟的特點是記憶力超強,無論什麼書籍,隻要她認真看兩遍,就能從頭背到尾,簡直不要太離譜。
金陽别看平時不着四六的,實際上,他也有一技傍身,那就是寫文章。
九歲一篇《白雲遮日》驚動整個明京城,就連皇上都聽過他的名字,他是世所公認的神童。
在這個奉行‘文章千古事’的時代,加上家庭背景,金陽日後必定會走上仕途,
雲兒雖然還小,但那一手極為精湛的女工讓不少大人都感到汗顔。
李若格就更不用說了,小小年紀武功高強,連秦元都不是她的對手。
那自己呢?
睡覺?
抄襲?
這算什麼!
相比身邊的人,好像自己才是廢物。
麻蛋。
練字練字。
一連三天,方孟都把自己關在書房練瘦金體。
在張嬸學會紅燒肉之後,金陽和李若格就沒再來打擾自己,這倆祖宗整天纏着張嬸給他們開小竈。
豬肉便宜,王同吃人嘴軟,再加上李若格和金陽也不算外人,所以也就放寬了府裡豬肉的供應。
當然,李若格沒心沒肺,又是方孟請回來的護衛,等于就是方府的人,她白吃白喝是理所應當。
金陽則不同,畢竟是金家少爺。
好在他也不是一個不懂禮數的人,每次來訪,都會帶一些禮物,應當是他的父母交代過。
張嬸這幾天收到的禮物比她這輩子收到的還要多,全部都是金陽送的,誰讓她做的紅燒肉是金陽最喜歡的食物。
經過這幾天的摸索,張嬸在方孟原有的基礎上,進行了改良,讓紅燒肉的味道更進一步。
對此,方孟隻能幹巴巴的稱贊了幾句。
但心裡,卻像是被一塊石頭堵住了一樣。
悶的難受。
他猜的沒錯,張嬸果然是天生的廚子。
這天,明京城發生了一件大事。
武甯朝的使者到了。
武甯朝和大風朝的關系并不好,甚至可以說是世代為敵,數十年前發生了一場十萬多人的大戰,最終因為兩敗俱傷,草草結束了。
自那以後,兩國雖然維持着表面上的和平相處,但在交界處,幾十年來摩擦卻從沒有間斷,
此次武甯朝派出使團出使大風朝,其目的路人皆知,不過是為了前些日子從邊疆送回來的楊蔔。
楊蔔乃是武甯朝當今皇上的親兄弟五王爺之子,算起來,楊蔔也是武甯皇上的親侄子。
不過此人在武甯朝的風評很差,比方若臻在大風朝的還要臭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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