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氏拿出前兩天王茂平做好的杏脯,本來做的就不多,這幾天更是被王茂康吃的隻剩一點點。兩個人都嘗了一下,感覺都很不錯。
“别說,還真挺好吃。”
晚飯後,王茂平回到房間。躺在床上默默的複習着王守德今天講的内容。王茂平身體裡是個成年人的靈魂,再加上系統邊角料的一些作用,學東西要比其他人快了一些。
王茂平目前已經學完了《三字經》、《百家姓》、這兩天已經開始學習《幼學瓊林》這使得王守德十分的驚喜,也更加确定王茂平有讀書的天分。
“二平!”王廣順推門走了進來。
“爹!”
“爹從鎮上給你買回來的!”說罷便從懷裡取出的一個東西,王茂平一看是一支毛筆。
“爹也不知道什麼樣的毛筆好,夥計給推薦說這個适合剛學寫字的孩子,叫什麼狼豪筆。”王廣順說道。
王廣順上次回家的時候剛好看見王茂平用高粱杆做的簡易筆在地上學寫字。自己的孩子小小年紀,一筆一劃的在地上認真的寫着,讓他這個當父親的很不是滋味。
從鎮上回來的時候王廣順特意去了鎮上的墨文齋,是鎮上一家賣文房四寶的地方。剛一進門就聞到淡淡的墨的香味兒,王廣順看着自己和往來客人格格不入的裝束打扮,顯得有些拘謹無措。
夥計倒是沒有看人下菜碟,看到王廣順進來,趕緊迎了過來。
“客官,需要點什麼?”
“呃,我家孩子剛學寫字,我想給他買支毛筆。”王廣順有些拘謹的說道。
“如果是初學寫字的話,還是推薦使用硬豪筆,您看這種是紫豪筆,用野兔背脊上的一小撮毛制成的,尖銳剛硬。這種是七十文。”
“這種是狼毫筆,用黃鼠狼尾的毛制成的,筆鋒彈性比較好,黃中帶紅,潤濕時筆尖比較透亮,呈淡黃色,這種是一百文。
“這種是……。”
王廣順咬咬牙還是買了一支狼毫筆。
“爹,謝謝您,我一定會好好珍惜的。”王茂平有些小感動。
“沒事,爹以後還給你買,你好好念書,不要擔心錢的問題。”王廣順說道。
看着眼前這個臉已經被曬得黝黑起皮,飽經滄桑的男人,實際上卻還沒有到30歲,已經成為兩個孩子的父親,扛起了一個家的重擔。
“爹,你放心,我一定會努力讓咱們家過上好日子的。”王茂平感到眼睛有些酸澀。
“好,爹相信你。”
……
自家的杏兒已經處理完畢,一家人開始商量着從村裡買多少杏兒。
“要不還是少買點吧!”黃氏還是有些擔心。
“買六百斤吧,做成杏脯大約能有二百三十斤左右。”王茂平提議道。
“現在杏兒是四文錢一斤,六百斤杏兒那就是就二兩多銀子了,絕對不行。”黃氏直接否定了王茂平的提議。
“買六百斤斤杏兒是有點多了,咱們還不知道能不能賣出去,這樣吧,先買四百斤吧。等再過一陣兒山上的杏兒也該熟了,到時候上山再采一些,今年先看看情況,如果真能賺到錢,明年咱們再多買一些也不遲。”王守昌說道,大家也都點頭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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