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亂的時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專門安排了一些撿屍人,負責将死在路邊的人撿走掩埋。
穆瓊突然想到新文要寫什麼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會是一個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個悄無聲息死在路邊的孩子叫什麼名字,但他會寫一個這樣的孩子,讓他活在自己的書裡,活得好好的。
穆瓊想了許久,最後竟是沒了睡意,幹脆就從床上爬起來,然後寫了些新文的大綱。
他不知道自己寫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準時起床的穆瓊起晚了,他往樓下走的時候,朱婉婉已經在做午餐了。
這種日子,那些平日裡會每天挑着青菜來縣城賣的農民都是不過來的,沒處買菜,好在朱婉婉提前買了一些蔬菜備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經足夠他們三個人吃。
吃過飯,穆瓊提議:“我們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應了。
自從穆瓊給她們買了面霜口紅,面霜她們是天天擦的,原本因為缺水變糙的皮膚,頓時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紅,她們兩個在家裡,幾乎每天都會少少地塗上一點。
但這次要出門她們不僅沒有補一點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紅給擦掉了。
穆瓊瞧見也沒阻止——這年頭長得好看,也不見得是好事。
今天的陽光很好,也沒什麼風,石闆鋪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樹葉,間或還有叽叽喳喳的麻雀從空中落下,在路上尋食。
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這麼死在了路上。
穆瓊說要帶朱婉婉和穆昌玉出來走走,真的就隻是走走——他以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開門的店鋪的。
然而他想錯了。
走到租界之後,他突然發現有些鋪子照常開門。也是,在能賺錢的情況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關門的,而租界這樣一個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兒更是不如别處濃。
路過一家裁縫鋪的時候,穆瓊帶着朱婉婉和穆昌玉進去,打算給自己做一件西裝。
穆瓊在陳老闆那裡穿過西裝,但離開西餐館之後,就再沒穿過了,那套西裝也留在了陳老闆那裡。
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長袍。
而這也是有原因的,在這個時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裝。
此時的人們一方面覺得洋人很厲害,洋人的東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裝的人。
因着這種種原因,此時一般隻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會穿西裝。
情況如此,穆瓊也就沒有穿過西裝。
但按照魏亭的說法,霍二少喜歡穿西裝,他要去見霍二少,最好也穿個西裝。
現代要穿西裝,直接花錢買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時都要找裁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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