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算主動,算半被迫。等半殘廢秦牧挖完坑埋葬了那三個士兵後,時間已經很晚了。從赤雲崖回狼群聚集地隻能從樹林裡走,一想到樹林裡會有什麼,胡雲笙就感到糟心,整個人都不好了。
而且……聽秦牧說了那麼多悲傷的過往,胡雲笙有一點點的感同身受,願意陪秦牧待在崖頂,說說話,看看銀河,慢慢收斂那些悲傷。或許這樣,這個人心裡就會好受一些,不會那麼難受了。
不知什麼時候起,遙遠天邊的盡頭泛起一陣紅光,慢慢的,紅光面積越來越大,越來越刺眼,一頂碩大的圓漸漸升空。
是胡雲笙喜歡的太陽。
今年的夏天格外漫長,胡雲笙已經許久沒有機會看過日出了。
阿娘說過,如果人類可以化妖的話,她願意擁有一雙炎火般顔色的翅膀,在日出時展翅,那個時候,整個天空都是蝴蝶的翅膀,像是傳說中的鲲。可惜阿爹的翅膀透明色的,不能滿足阿娘的幻想。
胡雲笙:“每一次日出都是一次新生,沒有人會在看到日出的時候難過。”
因為莫須有的罪名,不論是昨晚還是以後,在罪名沒有得到洗刷之前,秦牧隻要被人認出來,就避免不了争鬥。這個道理秦牧自然是明白的,秦牧真正傷心的不是這個,隻是昨晚的事,勾起了十多年前的記憶,想起了秦家軍的點滴,想起了父母兄弟。
傷懷是太想念那些人了,在完全接受重生這件事後。秦牧發現他并沒有市井怪談小說裡寫的那樣,能夠逆天改命,有些事已經發生,有些事依舊會發生。
有一點無力感,不過日出确實會讓人心情變好。
圍睡成一圈的狼紛紛蘇醒,小雀打了個巨大的哈欠,被胡雲笙推搡去找吃的。群狼離開後,晨風吹拂過山頭,隻穿着裡衣的胡雲笙猝不及防地打了個巨大的噴嚏。
秦牧忍不住笑了笑。
立刻被胡雲笙發現了。
被嘲笑的主人公狠狠瞪了秦牧一眼,伸出手,“衣服還我!”
太陽慢吞吞往上爬,山崖上越來越熱。胡雲笙拿着狼群帶回來的果子,在秦牧衣服上擦幹淨,就着崖頂風光啃下一大口果肉,感覺哪裡不太對。
明明還是一樣的果子,怎麼就味道不對了呢。
胡雲笙拿着果子各種打量,哦,這個果子沒去皮,皮不好吃。
“你削……算了。”
秦牧身上隻有搶來的刀和匕首,都在昨晚沾過血。夏果是山裡難得的甜食,粘上血腥就不好吃了。
可是果子皮實在是欠點味道,以前還不覺得,這會兒怎麼吃都不太對。
“走吧,回去吧,爹爹該擔心了。”沒辦法削皮,又吃不對勁兒,胡雲笙隻好兜起所有果子,當起果子的臨時容器。
先回家,家裡有秦牧昨天削水果的匕首,幹淨的。
肚子早早就餓了,吃不痛快,胡雲笙心情不太好。
本來也隻是不太好,在橫穿樹林路過老家時候,心情就徹底不好了。
有明顯人造痕迹的山洞,洞前有一大片空地,地上有磨斷的繩子,是昨天那兩個士兵弄斷繩子跑掉了。這麼一大片空地在樹林裡顯得格格不入,這裡是胡雲笙小時候的家。
這個山洞是胡雲笙父母花了三年時間,在原天然山洞的基礎上建造的。
父母去世後,胡雲笙跟着狼爹爹住進了狼群居住的山洞,再沒回來住過。隻是偶爾路過會進去看看,一般情況下都是走前門,最近卻總是和後門有不解之約,又路過這裡了。
這裡是胡雲笙的老家,即使空置着不住,那也是胡雲笙的地盤。
十幾年裡,任何想要闖進山洞,試圖霸占山洞的家夥都被揍得很慘。
胡雲笙可記得,秦牧和戈沙不僅住進去了,還待了兩天,還引來了蜘蛛,放縱該死的蜘蛛在洞口織網。
第一步隻是織網,下一步是不是還要生小蜘蛛啊?
胡雲笙一向比較記仇,更何況翅膀上的傷沒好,骨頭還被拿跑了。就好氣啊,一想就更氣了!
“你,留在這兒,不許回狼群。”雙手抱着衣服兜成的果籃,胡雲笙用手肘往前努了努,眉頭一皺,“等我回去,會把戈沙和打掃工具一起送過來。你倆闖了我的地盤,就必須把它打掃幹淨。”
“好,”秦牧非常爽快地答應了,“一定會打掃幹淨,不放過任何角落,絕不叫天蠶珠再闖進來。”
“是所有讨厭玩意兒!”胡雲笙再次強調。不過秦牧的話讓他感覺心情舒服了些。
……
胡雲笙不想走路,趁小雀不注意,撲到小雀背上,“走,回家把戈沙帶過來。”
想想前兩天被蜘蛛吓得瑟瑟發抖的半妖,小雀搖搖頭,任由他騎着了。一路跑回山洞,胡雲笙跳下地,還沒進去,就看見戈沙歡呼着大步走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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