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應該喜歡這個。”胡媚端着一杯卡布奇諾
放在林梓面前,另一隻手握着一杯白開水,坐在林梓身邊,咖啡上邊厚厚的奶油,撒着細膩的咖啡末。
“謝謝。”林梓看着咖啡的樣子,像極了沈奇第一次帶我來老樹的我那種雀躍,那時的我也喜歡卡布奇諾,但是人總是會變,現在在聞那個味道甜膩的感覺讓我生厭。這難道是因為成長?
年紀很小,幸福大大的,也許是一件喜歡的衣服,也許是一隻喜歡的玩具,蛋糕,糖,牛奶,巧克力,還有一個喜歡的男孩子,這就是世界上最完整的幸福。
漸漸長大,幸福在縮小,一棟房子,一輛名車,一個你愛到刻骨銘心的男人,沒什麼,隻是不快樂…….
人心?還真是諷刺。
“嘿,嘿…”胡媚敲敲我面前的玻璃桌,說“想什麼那?”
“啊?哦,沒什麼。”我慌亂的回答,輕笑。
“不說算了,對了,有沒有興趣來老樹駐唱?”胡媚面前的玻璃杯,蒸騰着霧氣,柔化了她眉目的棱角。
“我?算了吧!”我擺擺手,連忙搖頭。
“為什麼不?”胡媚蹙着眉嗔怪。
“我不行…駐唱的會好多歌吧!”
“是非黑白你自信一點,我覺得你總把自己放在一個自卑的角落,隻是羨慕别人,可是這樣你永遠找不到自己啊…”胡媚像是變了一個人,語氣溫和,但是講出來的話卻堅定的不容置疑,盡管我不想承認,但是
我确實感覺自己什麼都比不上别人。
自從搬進貧民窟的時候,我那一身驕傲早就随着一紙地契留在那所住了十幾年的别墅了,那一天我從驕傲的白天鵝變成了卑微的醜小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總是回憶以前的錦衣玉食來鼓勵自己去創造美好的未來,也是因為這些回憶,痛的麻木不仁。
丢了,自己早就丢了!
“來試一試嘛!”胡媚用力的握了我的手一下,我看着她的眼睛倉皇,要是以前的張墨白一早就答應了吧!
我想念那個自己,那個像個女孩的自己。
輕輕點點頭,我勾勾嘴角。
“聊什麼那?”陳辰做到我邊上。
“我叫是非黑白來我這裡駐唱。”胡媚回答。
“什麼是非黑白?胡媚姐你說什麼?”我皺着眉非常不喜歡這個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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