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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縱論大順軍得失(第1頁)

“的确如此,當大順軍剛剛踏入這座城市時,他們做出了一系列荒謬而令人深感不安的舉動。例如,劉宗敏向城中的百姓傳令說道:“本将軍前來撫慰爾等民衆,無需驚恐慌亂。你們務必使用黃色紙張書寫‘順民’二字,并将其粘貼于額頭之上,同時在家門口也要張貼,如此便可免殺身之禍。”百姓們聽聞此言,紛紛手持香火跪地迎接。家家戶戶的門前都貼上了“順民”的字樣。有些人家甚至還寫下了“永昌元年”以及“順天皇帝萬歲”等字句。

這事兒就很不地道啊,老百姓在這亂世大混戰裡,能有啥錯?就算有,那也是小錯,怎麼能讓他們承擔呢?怎麼能戲弄老百姓呢?還讓人家在腦門兒上寫順民倆字兒,這不是折騰人嘛!要是大順軍真一門心思為老百姓好,真心想幫老百姓推翻明朝的腐朽統治,那就别麻煩老百姓。不僅不能學劉宗敏,讓老百姓在額頭粘順民,門上也貼順民,反而應該命令部下别進城,或者進城了也别給老百姓添麻煩,睡地上或者馬路就行,吃住自己解決,或者幹脆撤到城外,露營大自然,自己解決吃喝拉撒和治病。這樣老百姓才會覺得大順軍丁點冒犯都沒有,才會覺得大順軍是真為老百姓着想,才會覺得大順軍比明朝那些作威作福的官老爺和軍隊強百倍千倍呢!”張鋼鋼繼續滔滔不絕地說着。

張鋼鋼為何此時竟敢侃侃而談?隻因他已讓李岩說出了不該說的話。李岩已然承認大順軍入京後犯下諸多不當之舉。既然基調已定,張鋼鋼便無需承擔“侮辱”或“诽謗”大順軍之責,自可暢所欲言。且李岩向來開明,張鋼鋼不以為他會

這支童子兵的年齡大都在十五六歲。這些十五六歲的少年原本都是随軍家屬。軍師宋獻策向李自成提出建議:“吾王須用十五六歲者,名童子兵,攻城方能濟事。”李自成考慮到這些少年熱情高,比較單純,好管理,就采納了宋獻策的建議。

這些童子兵并非是一支獨立的軍事單位,而是被巧妙地編入了各個營地和隊伍之中。

據曆史記載,在李自成的軍隊中,每個标營隊有百名士兵,而左右前後營則有一百三十名。每個隊伍中有五十名騎兵,而剩下的三十或四十名則是所謂的“厮養小兒”,即童子兵。每支隊伍大約有一百人,但隻有兩人被選為精兵。這些精兵實際上是隊伍的領導者,也就是隊長,負責指揮整個隊伍。所有的童子兵都要聽從精兵的命令,并為其服務。因此,在很多史書中,童子兵也被稱為精兵的“養子”或“小兒”。

李自成采用這種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讓這些童子兵在實際的戰鬥中得到鍛煉,希望他們長大後能夠成為正式的士兵,并在戰場上發揮出巨大的作用。

在平常情況下,這些童子兵并不直接參與前線的戰鬥,而是承擔一些非戰鬥性的任務。例如,他們負責養馬、保管武器、砍柴燒飯、站崗放哨以及進行宣傳等工作。當時,明朝的鳳陽總督馬士英曾這樣評價:“賊善給養也。賊營百人,隻抽二人做精兵,安坐以聽給養,子女玉帛,盡厭其求。”他認為,李自成的軍隊之所以能夠連勝,是因為“以數十人養一兵”,而官兵卻是“一兵為一兵”。

在行軍作戰時,李自成明确規定,士兵不得攜帶任何可能影響戰鬥的辎重。所有的财物,如銀子等,都要交給童子兵保管。每個童子兵可以攜帶五十兩銀子,并在行軍時騎乘騾子或驢子。而戰馬則是留給那些要上前線的士兵騎乘。此外,童子兵還要負責偵查和巡邏的任務。當李自成攻下一座城池後,為了維護當地的社會秩序并防止敵人的反撲,童子兵會與老兵一起站崗放哨,進行偵查和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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