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溪覺得自己就是說出再多的拒絕理由,何景華都能提出解決的方案。
算了,放棄抵抗了,一起學就一起學。
不過在這之前,林溪還是想知道一個答案。
“你是喜歡粉色吧!”林溪這個問題憋了一個上午,這下終于問出口了。
何景華的腦子轉得飛快,馬上就聯想到這個問題的罪魁禍——那支粉色的筆。
“那是你的筆。”何景華一拍額頭,暗歎這個人真是沒有眼力,居然連自己的筆都認不出。
“我從沒有買過這種粉色的筆。”林溪雙手交叉,在胸前打了個叉,她是喜歡粉色,但是這種粉色的筆她真心沒買過。(從後世回來的林溪,對于死亡芭比粉是有着天生的抗拒的。)
“你不記得了?”何景華有些不相信,“小學六年級最後一次班幹部會議,這是你借給我的,後來我想還你的時候,你已經走了。”
林溪回想了半天,終于想到了這支筆的來曆,有些難以相信何景華留了這筆留了差不多兩年。
“那個,這真不是我的筆,這是我們班那個時候的班長程蒙的筆。”林溪解釋道,“我那天根本就沒有帶筆。”
人物解釋:程蒙,男,林溪的小學同學,是他們班以前的班長,小學低年級的時候做過林溪的同桌。第一卷的章節裡面有提到過。
“他現在就在二班,要不你開學以後,你自己還給他。”林溪給何景華提建議,“不過,我覺得這個筆還是你自己處理的好,
他好像不怎麼喜歡别人知道他喜歡粉色。”
何景華被這種反轉弄了個大紅臉,但是他表情卻是依舊很淡定,好像剛剛什麼都沒有生過。
“你還要和我一起學習嗎?”林溪憋着笑,趁機問道。
嘿嘿!他大概可能會改變主意。
“要啊!”何景華堅定地說,“我們交換一下電話号碼,如果臨時有事去不了或者改時間,可以提前電話聯系。”
林溪想了想覺得這人還挺喜歡的學習的呢!那就幫幫他吧!
林溪接過何景華手裡,寫着他家電話号碼的紙條,然後把自己家的号碼也報給了他,就轉身回爺奶家吃午飯了。
“下午還來嗎?”何景華問道。
“來啊!下午學英語。”林溪想了想回過頭對何景華說。
何景華點點頭,說:“嗯,那我下午也過來,還是坐一起啊!誰先到就幫對方占座。”
“行吧!”林溪無所謂地說。
林溪在爺奶家吃完午飯,林老太想拉着孫女一起到街上買東西,但是被林溪以她要學習的理由拒絕了。
林老太擔心自己孫女這樣下去,不要讀書讀傻了,就有心想攔着點。
林老爺子都不讓林老太拉孫女的後腿,把她拉到一邊嘀咕了一會兒才放林溪出門。
“老頭子,你說現在的女孩子也太辛苦了。”林老太看着孫女剛剛吃完午飯就又要出門學習。
林老爺子心裡很贊同她的說法,可是卻不能明說:“當年你讀不了書,你還恨自己的父親呢!
現在咱們林溪這樣有數讀,你還心疼她辛苦?這能讀書就是難得的機會。”
“我這不是怕讀太多書,人變了傻了怎麼辦?”林老太瞪了拆自己台的林老爺子一眼,“咱家裡玫子的學曆最高,你看她現在不想結婚了,我這不是怕我的寶和她小姑一樣嗎?”
“說什麼呢!咱們玫子不結婚和讀書有什麼關系。”林老爺子趕忙打斷林老太的話,“這玫子結婚的事,你就不要再說了,咱們先前不是商量好了嗎?
以後玫子結不結婚咱們都不管了,她心裡的苦咱們分擔不了,所以就别再給她加壓了。”
林老太歎了口氣,說了一句:“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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